8月1日,《广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网上立法听证会正式启动。20名听证陈述人中,至少有5位代表表达了“呼吁恢复住宅停车费政府指导价”的观点,希望用适当的价格管制来平抑社区矛盾。

  小区和物业的矛盾,是一直存在的,一个车位、一堆垃圾、一条宠物狗,都可能引发业主和物业公司的“骂战”。前几日,看到这样一则新闻,杭州一小区200多个车位被1人打包买走,业主停车成了“大问题”。

  小区停车收费取消政府指导价的原因是,国家发改委2014年底发布了《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明确“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不再实行政府定价,改为市场定价。其初衷是让市场来配置资源,吸引社会资本来建设、经营停车场,缓解“停车难”问题。

  住宅小区市场定价,符合市场改革方向,为何业主并不买账呢?一个重要原因是,小区停车费定价权掌握在物业公司手中,本来业主可以通过业委会与物业进行对话,然而很多小区没有业委会,就算有业委会,很多也是摆设,无法对停车定价形成约束力,这是利益层面的博弈。

  从更深层次来看,小区停车位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商品,住这个小区的业主不会把车停在别的小区去,也不就存在“货比三家”的市场选择了,小区停车位就成了稀缺资源,甚至是垄断资源,难怪服务业主的物业会很牛气地说:“嫌贵你别停啊!”

  住宅停车体现出来的垄断性、稀缺性、民生性等特征,符合《价格法》第十八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条件。所以,小区停车费理应施行政府指导价,这不是一种倒退,而是为缓解城市“停车难”的一剂良药。

  这里要看清楚,是指导价,也就是一个强制性的价格区间,也可视情浮动,但总体上得以政府定价为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小区居民正当的停车权利。当然,在小区停车收费定价时,物价部门需与物业、业主、开发商、业委会等多方进行充分协商,通过价格听证等方式,提高定价的透明度和市民的参与度,让老百姓也有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