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和平律师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经济法本科、西南政法大学民诉法研究生,并获得香港理工大学国际房地产专业理学硕士学位。长期从事律师工作,现任省司法厅直属所浙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被聘任为浙江省工商局格式条款专家咨询组专家、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浙江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主任。
戴律师既具备一定的法学理论,又具有比较丰富的律师实践经验,尤其是房地产法律专业服务方面,在全国、省、市报刊上发表不少房地产法律方面的论文及相关法律咨询、解答,得到同仁和社会的普遍认可,其中《违法违规的预售行为应受处罚----浅谈商品房预售市场整治》一文还荣获2001年度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二等奖。
戴律师经常被有关部门邀请参与地方法规立法活动和房地产疑难案件的研讨。如《浙江省拆迁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就有好几点内容采纳了他的建议。其中《浙江省拆迁管理条例》第一条内容的排列秩序就是采纳了戴律师的建议。戴律师还兼任了杭州市工商局和房管局联合举办的“房地产经纪人培训班”中《房地产管理法》课程的主讲老师,深受学员欢迎和好评。
戴律师办理的全国最大的房地产消费者索赔案——义乌市276户状告开发商索赔3800万元,被中央电视台现场转播,在主办这个案件中的表现受到省高院法官、中央电视台记者和对方代理律师的一致好评。另外,丽水市1888户农民告浙江大学种子科技中心索赔案、杭州某房地产公司的阳光之争和杭州肯德基指甲案等省内外影响较大的案子,都是戴律师办理的。
戴律师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经常为社会弱者提供法律援助,并且长期资助多名贫困优秀大、中、小学生,被人们誉为公益律师。
浙联律师事务所
二○○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