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浙报传媒地产研究院院长、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首席评论员 丁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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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懂中国楼市

  3月20日,总理的记者会上,没有记者问及房地产市场的问题。在回答关于保护财产的问题时,总理谈到了去年记者会上曾经谈到的话题:“有人担心住宅使用权到期后会不会有问题,我们明确表示可以延期、不影响交易,而且这方面要抓紧修法”。

  首先要说明的是,个人的住宅产权是没有期限的。总理所说的住宅使用权,指的是住宅土地的使用权。

  新中国房地产市场才二十几年的历史。真正走市场化道路,是1998年结束福利分房,到现在也只有20年时间。

  绝大多数住宅70年的土地使用权都还远远没有到期。

  总理所说的到期的,是指2016年像温州出现的那种个例。

  温州的那个个案是,当时当地政府同意开发商只买20年的土地使用权。

  2016年,我参与了新华社发起的这个话题的讨论,也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当年年底国土资源部基本采纳了我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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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的解决方案是:

  从2016年12月26日开始,此前因土地证到期而无法办理房屋登记和交易的温州市民,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不需要交纳相关费用,同时可以正常办理登记和交易手续。

  但并没有给这些业主的土地使用权限延期,仍然使用原来已经到期的土地使用权证。只是不影响交易而已。

  城市中大量的住宅,70年土地的使用权到期续约的问题,还是要法定的。虽然《物权法》规定的要自动续约,这仅仅保障了不收回,但是如何续约?第二次续约的期限多长?续约是免费还是收费?收费的标准如何确定?这些都需要法律来确定。

  这就是总理去年和今年都谈到的,要修改法律的原因和理由所在。特别是收费的标准如何确定?这事关未来可能与房地产税之间的关系。但到目前为止,总理所说的法律的修订,还没有任何确切的消息。

  虽然大量的住宅离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为时尚早,但正如总理所说,有恒产者才有恒心。总不能等到使用权快要到期时才来解决这一问题。

  这件事情,既涉及到公众对社会未来良好和稳定的预期,也是房地产税立法的一个重大障碍,确实应该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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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房地产税,在财政部副部长两会期间答记者问之后,舆论普遍认为房地产税很快就会出台。本公众号发表的《关于“房地产税”,八问财政部副部长》,也引发很大社会议论。有读者在其他媒体上甚至发起赌约,“赌一把:2018年10月出台,2019年1月1日实施”。我做了回应,如果赢了,愿意捐献给公益事业。后来有人愿意加注到五个亿,可是发起赌约的读者连影都没有了。

  从最近两天,国务院和财政部公布的今年立法草案起草的工作安排来看,房地产税连草案的起草工作都没有列入今年的工作计划。

  看来,关于“房地产税”,喧嚣了一阵之后,今年就不用再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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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理答记者问实录

  ➤中央电视台记者问: 

  总理您好。我们注意到现在有一些民营企业家,他们担心财产得不到有效保护,心里没有安全感,不敢投资,甚至有一些还在想方设法地向外转移资产。同时我们也看到,在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一些企业家在投诉政府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情况。您对此怎么看?针对这样的问题打算怎么解决?

  ➤总理答: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可以说包括国企、民企等各类所有制企业,为中国经济取得历史性成就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做出了贡献。现在民营企业税收占半壁江山,占城镇新增就业的90%。当然,一段时间以来,的确出现民企投资偏弱的现象,这和产权保护以及多方面的问题相关,我们高度重视。

  保护产权就是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是保护生产力,我们对各类合法产权的保护一直是放在心头,而且逢难必解,记得去年在记者会上,有人就担心住宅使用权到期后会不会有问题,我们明确表示可以延期、不影响交易,而且这方面要抓紧修法。对农民土地承包第一轮到期,我们也明确提出继续延长30年。而且我们在多方面采取措施,维护合法产权,运用法律加强保护,这也是弘扬法治精神。

  保护产权必须要尊重合同,弘扬契约精神,不能把合同当做废纸。的确,有些地方政府的某些行为不好,新官不理旧账,换了一个官,过去的合同就不算了,政贵有恒,你不能把合同当废纸,对此我们是坚决制止的,而且要予以处罚。去年我们有关部门抓住几个典型案件,把涉产权的错案纠正过来,这也表明了我们的决心,就是要持续向社会发出信号,让恒产者有恒心,让投资者有信心,让各类产权的所有者安心,给所有合法产权所有者都吃上长效的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