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嘉善首次挂牌只租不售住宅地块,发力建设“只租不售”住房,积极培育租房租赁市场。

  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告信息显示,2005-50-1号地块位于嘉善县罗星街道城南社区、白水塘路北侧、小里港东侧、亭桥南路西侧,土地出让面积14079.8平方米(21.1197亩),起始总价5125万元,容积率1.0-1.8,可建设租赁住房建筑面积25343.6平方米。

  为确保该地块的项目建设最终能实现“只租不售”,挂牌出让文件中设置了以下土地利用条件:

  一、该租赁住房物业严格按照“只租不售”模式管理,仅用于出租,不得出售;

  二、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该地块所建房屋作为单一产权进行不动产登记,不得分割登记。受让人因破产清算,企业合并重组或股权转让涉及地块所建房屋产权转让的,须经嘉善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整体转让。转让后,不得改变房屋规划用途,并应继续用于出租。

  其实,一直以来,嘉善县在住房租赁方面不断发力。去年11月17日,嘉善成为全省四个试点城市之一,开展省级住房租赁市场培育试点工作。随后,嘉善出台住房租赁市场培育试点工作方案,提出了“7+3”市场培育措施,其中一项措施是推出一块“只租不售”用地,建设“只租不售”住房,用于增加嘉善租赁住房房源。今年4月9日,经嘉善县十六届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2005-50-1号地块用于“只租不售”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