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瓯海郭溪一处供热站,非法占用土地3600平方米,长达11年未处理,而背后的负责人竟是当地社区副书记金某。12月1日,郭溪街道组织力量拆除违建厂房。此外,街道相关负责人称,将通过相关程序对金某予以免职处理。
郭溪街道发出一份“情况说明”
郭溪街道发出一份《关于郭溪街道上社供热中心站违建处置情况的说明》。据这份情况说明显示,温州市上社供热中心站位于郭溪街道郭溪村上屿路15-17号,侵占土地和河道违建约3600平方米,于2006年建成,当初建设目的是为了淘汰零散的小标量锅炉,为新建工业基地的企业集中供热,但由于种种客观历史原因,该处建筑合法手续迟迟未办理完成。
2010年,市国土局对该违建进行处罚,并于今年5月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5月底,在收到法院行政裁定书后,郭溪街道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该处违建进行断水断电,倒逼其搬离腾空;此外,街道组织科、纪工委曾约谈该供热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金某(现任郭溪社区副书记),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鉴于金某的行为影响了党员干部形象,社会影响恶劣,我们将通过相关程序予以免职处理。”郭溪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去年“大拆大整”行动开展以来,郭溪街道共已拆除违建434716平方米,拆除总量在瓯海区排名第一。
违建立案后,为何7年才拆除?
国土部门7年前就已对这处土地违法做出行政处罚,为什么直到现在才拆除?
“国土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像这类案件我们是通过立案、行政处罚,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裁定后,由属地街镇具体实施。”瓯海国土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徐晓武称,土地违法案件由于量大面广,结合“大拆大整”主要分两类处置:一是纳入城中村改造直接予以拆除处置;二是在城中村拆迁计划以外的,按步骤、计划拆除,对媒体关注、影响较大的违建会重点实施拆除。
瓯海法院今年5月作出裁定,为何又拖了半年才执行?对此,郭溪街道方面解释,这是考虑到该处违建仓库货物积压过多的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了腾空时限。承租户于11月底腾空完毕,街道于12月1日组织公安、消防等部门依法拆除违建。
在省人大代表王茂法看来,违建11年才被拆除,反映了各级行政部门的作为力度还有待加强。街镇的驻村干部,或者市里下派基层挂职的干部,应及时将政策传递到基层,将问题反馈到上层,促成类似问题及早解决,不必延误那么久,造成不良影响。
“村官”违建难题如何破解?
这处违建供热站建成时,金某担任郭溪社区郭溪村支书。
针对村居干部违建的情况,郭溪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在今年村级组织换届前已进行排查,参选人如有违建,责令其先拆除后参选,未依法拆除的一律不得参选。下一步,街道将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一经发现或举报经核实后立即予以依法拆除,在街道范围形成“党员干部有违建必先拆”的良好氛围。
针对“村官”违建难题,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一来认为,约束和制衡“村官”的权利,除了依靠法律、党纪、行政处罚等手段,还需要村民自身提高维权意识,对于侵害村民利益和村集体利益的行为,村民代表和村民代表大会可采取措施维护权益,最终将“村官”权力关到制度的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