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一场秋雨将津郊村庄洗涤得更为清丽。在北辰区北仓镇王秦庄的农业大棚里,记者看到绿油油的青萝卜和油菜长势正旺。这个占地1.5亩的农业大棚旁边曾经搭建了一个50多平方米的“巨型”看护房。“按照农业大棚的建设标准,看护房的面积不能超过15平方米。但在利益驱动下,有的农业大棚经营者将看护房私自扩建,从事租赁、餐饮、养殖等,这些破坏土地用途的行为,改变了土地的种植功能,都是不允许的。”北仓镇镇长门洪凯说,“在我市开展的‘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这些违规设施都已经被拆除清理了。”如今,这里的超标看护房已拆除完毕,曾经私搭乱建拉起的电线等也被梳理归置妥当。下一步,镇里还将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发展设施观光农业。

  “今年4月底,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我市启动了‘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排查发现‘大棚房’和违法违规非农设施问题点位1910个,截至6月30日,已全部拆除完毕。8月底以来,我市相关部门又组织对1910个问题点位开展了‘风暴式’回头看检查,通过四项举措进一步巩固‘大棚房’治理攻坚战成果。”市国土房管局执法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刘立东说,“在回头看检查中,我们派出专人逐点位核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新建‘大棚房’以及原有‘大棚房’是否存在拆除清理不到位的问题。经检查,未发现‘大棚房’禁而不止、反弹在建问题,没有新增‘大棚房’,1910个问题点位已全部拆除清理到位并恢复种植条件。”

  据了解,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市农委、市国土房管局组织各涉农区政府,清理整治在各类农业园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农家乐”“度假村”等休闲度假设施,以及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农业大棚看护房面积超标等三类行为。市农委已会同市国土房管局拟定了具体工作方案,目前各涉农区政府正在全面开展清查整治工作,将按照时限要求,于12月底前全部清理整治到位。

  在开展“大棚房”治理攻坚战的同时,我市印发《关于以治理“大棚房”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农业设施及用地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农业设施的监管原则,厘清了各部门、各区政府的监管职责分工,确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通过对农业设施实行多层次、多角度长效监管,杜绝农业设施改变用途等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确保农地农用。近期,市国土房管局、市农委重点开展全覆盖培训,确保对农业设施长效监管机制全部应知尽知,真正将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开发建设全市农业设施监管平台,实行项目信息、项目图形、底图影像、统计数据一体化管理,把所有农业设施项目信息纳入监管平台,形成“一镇一村一册、一棚一户一档”,由各区、镇和相关部门将相关信息实时上传监管平台,并依分工做好动态监管。

  此外,我市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支持三产融合项目用地的政策措施,在少占用耕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的前提下,加大服务力度,用足用好政策,统筹农村产业用地空间布局,系统做好土地配置,全力保障三产融合项目合法合理的用地需求,引导依法依规用地。下一步,市国土房管局、市农委将结合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即将出台的设施农用地管理新政策,共同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意见,进一步支持我市农业设施项目发展,保障三产融合项目用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