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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12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钱慧慧 通讯员 唐刚)位于下沙海达南路与金乔街交叉口以西的金乔街蓝领公寓北区,即将竣工交付。根据《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即日起,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对蓝领公寓进行公开招租。

  400间公寓,每间面积17到28平方米不等

  金乔街蓝领公寓项目,今年11月底开建,利用原有的农居房房屋资源,进行针对性改造。原农居房以金乔街为界,分为南北二区,共70幢,其中南区45幢,北区25幢,单幢含四户,每户为三室一厅一厨两卫。开发区建设(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每户改建为独立宿舍4间,公用卫生间2间。这样一来,北区可改建400间,南区可改建720间。

  此次招租的为北区400间,面积17到28平方米不等,租期为一年。

  公寓里设置了电热水炉、投币式洗衣机、电动车充电车位以及垃圾房等设施。房间内,配置了高低床、衣橱及书桌等生活家具。卫生间里,马桶、洗手池等生活必备洁具和电器一应俱全。

  符合条件的,可在明年1月3到9日提交报名材料

  据悉,承租单位资格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原则上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营业注册地址、经营场所及纳税地在开发区,为开发区围绕“三大战略”打造“双城”打赢“六大硬仗”实施重大项目提供劳务服务的企业。

  开发区建设(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在上述承租单位工作的相对收入较低的外来务工人员,由单位统一提出申请。单位取得租赁资格后,申请入住人员还须同时符合这些条件:

  申请入住人员及其家庭成员为非杭州市区(杭州市区不含富阳、临安、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下同)户籍,且申请入住人员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 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申请入住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申请入住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在杭州市区无房(含直管公房);申请入住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未同时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房及其他区蓝领公寓;申请入住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符合本区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入住人员的家庭成员仅包括配偶和未成年人子女。

  承租单位可在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9日9:00至17:00止(工作时间)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向开发区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本次招租报名地址为:德胜东路1617号杭州北苑保洁公司内B幢一楼物业办公室。咨询电话:0571-89899210。

  报名材料为:1、申请书;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 授权委托书(委托非法人报名)、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入住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信息表。

  开发区建设(房管)局提醒:取得租赁资格单位按以下程序申报蓝领公寓:

  1、受理。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按照要求,受理本单位符合入住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对校验。

  2、单位公示。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规范、完整、准确的申请入住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房产等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天,并接受举报。

  3、申请。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企业蓝领公寓申请入住人员信息后,向区国有实施主体提交申请相关材料。

  4、审核。区国有实施主体对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开发区住房租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核。

  5、社会公示。材料审核后,将用人单位及申请入住人员相关信息在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并接受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