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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杭州4月1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张卉卉 通讯员 房轩中)2017年12月,杭州被国家住建部列入了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10个试点城市。今年4月10日,《杭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出台。

  《方案》明确,今年杭州将重点从历史建筑普查公布、夯实技术支撑、创新利用路径、拓宽资金渠道、优化审批流程、加强统筹协调六大方面共19项举措来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如全面摸清市域范围内历史建筑潜在对象的底数,建立全面、系统的数据库;对主城区历史建筑保护名录进行查漏补缺,加快开展萧山、余杭、富阳、临安四个城区和桐庐、淳安、建德三县(市)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确定工作;积极打造一批历史文化名城的新景观、塑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历史城镇风貌、培育一批乡村历史建筑利用示范案例等。

  实施计划方面,《方案》明确试点时间为2018年1月至2018年11月底,共分动员落实阶段、全面实施阶段、试点完成阶段三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