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到来,昨天,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来到江干区明珠国际商务中心1号楼负二层的机械式立体车库(2层)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该立体车库目前在用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没有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且部分操作人员无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

  突击检查执法

  发现不少问题

  机械式停车设备具有存取方便、运行经济、维修方便、占地面积少等特点,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中解决停车问题的方案之一。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目录》中规定,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属特种设备产品。

  本次执法检查中的立体停车库属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检查时在用设备共计13台。这13台设备上次检验日期为2014年12月,按照法定2年一定期检查的规定,本该于2016年12月进行定期检验。但该使用单位现场无法提供2016年12月的定期检验报告,且设备上没有张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涉嫌违规使用超期未检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正常情况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法定检查期内,提前一个月向市质检院提交检测申请书。

  此外,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的使用必须要持证上岗,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严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但在对现场一名操作人员进行采访时,发现他不能提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并表示“证书正在考”,随后便离开了检查现场并未再出现。

  自行停取车有安全隐患

  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起重所高级工程师张世阔说,“车主自己操作这种立体车库停、取车一是对车库停车情况不了解,其他车里的人如果没有出来,容易对人造成伤害。另外,如果不是经过专业训练的人,设备出现故障很可能不知道应该直接按下紧急停止装置,这样就容易发生挤压、剪切车门等问题。”

  如何避免此类特种设备的安全事故的发生?执法人员表示,首先是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制度一定要健全并严格执行,操作人员要定人定岗定职责,使用权限要分明。“目前在立体车库停车、取车的方面没有规定要求一定要持卡使用,但必须要由专业人员操作。这需要使用单位有严格的管理规范与执行标准。”张世阔补充道。

  针对此次执法检测的情况,执法人员现场发出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使用单位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现场查封设备,责令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上述机械式停车设备,待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据悉,《特种设备目录》中机械式停车设备的专项执法为杭州质监今年的新增执法项目,下一步,市质监稽查部门将持续开展此项专项执法,并把其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贯穿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