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好门窗出门,回家却发现防盗网被剪,大量物品失窃。业主因此将小区物管诉至法院。日前,该案一审判决认定物管公司对房屋失窃事件的发生存在较大过失而担全责,赔偿业主3万元。
业主失窃,物管赔偿,有法可依。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该案件中,大楼消防通道窗户未安装防盗网,导致窃贼翻越至露天平台,进而入室盗窃;此外,案发现场的摄像头竟无视频信号,为案件侦破增加了障碍,业主的损失未能追回……一审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明显过失,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业主失窃,物管赔偿,也有示范意义。近年来,部分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就物业管理事务沟通中,业主的话语权相对微弱,双方沟通不畅,纠纷随即产生。“业主失窃物管赔偿”有助于厘清物管与业主之间的权责关系,展示了一种有效的维权渠道,有助于鼓励业主通过司法诉讼渠道维护自身权益。此外,一些小区物业服务意识、服务水平不高,不能按照合同要求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离业主期望存在较大距离,甚至侵犯业主权益的案例时有发生。这一判例为业主权益撑腰,将倒逼物管公司主动升级管理、服务水平。
物业服务事关千家万户,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物业服务水平升级,群众生活品质也将得到提升。期待“业主失窃物管赔偿”一案能给更多物业公司以提醒,在服务小区的过程中查缺补漏,尽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