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S对于对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意义:

  一是资金筹集的需要。租赁市场的发展特别是公租房建设,仅靠政府投入远远不够,离不开社会资金的参与。REITs 出现之初的目的就在于集合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资金,投资于收益型物业,并获得以租金收入为主的投资收益。REITs 约束较为严格,信息披露规范,专业化运营管理,作为房地产投资较理想的渠道,对社会资本具有吸引力。为此,REITs 可成为房地产资金特别是长期资金的来源渠道,且其投入方向也符合发展租赁市场发展目标。

  二是激活市场的需要。REITs 将所筹集的资金收购住房并出租经营,有助于消化住房市场库存,盘活存量住房并加以有效利用,从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住房租赁市场的活力。

  三是规范市场的需要。通过专业化的住房租赁运营管理,改变目前住房租赁市场小、散的局面,有利于规范租赁市场,保障租赁各方的合法权益。REITs 对收益率的要求将倒逼经营管理和物业服务质量的提高,为房地产提供更高的附加值,有助于改变我国房地产重售不重租的状况,加快专业租赁机构的培育和发展。

  四是引导住房消费和投资理念的需要。REITs 通过专业化管理,为市场提供优质的租赁住房,作为满足住房需求、实现“居有其所”的替代选择,有助于改变以买房为主的住房消费理念。REITs 为投资者提供合理的投资回报,作为投资房地产的有效途径,促使投机性炒房转向长期投资房地产,引导房地产投资理念的转变,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总之,REITs有助于解决发展租赁市场所需的资金,激活和规范租赁市场,培育租赁机构,符合现阶段我国发展租赁市场的需要。REITs 也有利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