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提出了新的办法,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和材料将进一步简化,推进与住房等部门信息互联互通,让老百姓凭一张身份证就能提取公积金。新政从9月1日起实施。
19种情况大幅度简化
《通知》取消了原业务办理过程中需提交的异地购房证明、社保证明、退休证明、离职证明、收入证明和补缴证明等多项证明类材料,取消了以前需要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书》等单据。将之前单位开户需填报的六张申请表合而为一,取消了汇缴和提取业务中的提取申请书、提取记录单等,取消了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租房合同、租房发票等资料的复印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共有19种情况提取材料进行了大幅度简化,其中有13种材料只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填写相对应的表格即可办结,还有6种情况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或者一种材料。据介绍,简化之后,最常见的5种公积金提取情况,市民带上身份证,填一张申请表即可完成办理。这5种情况包括:在北京市内购买商品房完成网签;使用北京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在京无住房且租房;法定退休销户等。公有住房、两限房、夫妻共同提取等特殊情况提取公积金的市民只需再辅助一份相关材料即可。
租房者提取流程亦简化
按照《通知》,缴存人如果没有买房,而是租房子住的,提取公积金的流程也进行了简化,方便使用。《通知》规定,缴存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按每月1500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对于租房实际支出超过1500元的,可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租房发票,按实际支出办理提取。
《通知》同时提出,将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来保障资金的安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积金缴存人通过在合作银行领取公积金的联名卡,实现了个人身份的实名认证,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等业务都和公积金卡关联,最大程度地防范了资金的风险。与此同时,为方便办理,《通知》还规定,购房人与其配偶可由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手续,提取顺序不分先后。
法定退休一站办理
今后公积金相关业务办理,将最大限度发挥数据互联互通作用。通过外联核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人行征信中心、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公积金中心、河北公积金中心等部门的数据,全面实现外部转移一站办理,法定退休一站办理,单位开户一站办理。
新政实施后,预计全年将有效减少提取的申请人奔波72万次。与此同时,《通知》首次通过“授权+承诺”的形式,由申请人签订诚信承诺条款,告知申请人承担虚假承诺将记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和有关征信系统的责任。
据了解,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数为18万,缴存职工950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营业网点18个,银行代办点7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