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19件事不用纸质社保参保证明
日前,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了部门间共享的社保参保证明打印接口,并通过市电子政务办共享给相关单位。杭州市本级的窗口部门在涉及主城区人员的业务办理过程中,可以通过该接口实现社保参保证明的实时访问。
根据《取消的个人办事事项所需证明材料清单》(第一批)的要求,8月1日起市公安局、市建委、市残联、市城管委等部门的19项事项,将直接调用市人力社保局的社保参保证明接口,不用自己先跑去开纸质社保参保证明了。
市公安局(10项)
市外户口迁移;居住证办理;护照核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非本市户籍在杭就业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办理护照、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非本市户籍的省内在杭就业人员);赴港澳商务签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交通违法处理。
市建委(5项)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建筑节能评估机构备案;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杭州市工程自行招标备案。
市残联(1项)
杭州市用人单位残疾职工申报审核。
市城管委(3项)
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延续;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延续。
注意事项:
1、面向人员为杭州市级、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萧山和余杭社保参保人。参加浙江省级社保参保的,不在此次共享范围。
2、8月1日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后,在以上部门办理这些事项时,办事窗口不得再向办事群众索取《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的纸质证明材料。
3、可能存在部分窗口技术升级改造尚未完成的情况。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监督,监督投诉途径:12345市长热线或政务服务网投诉。
医保、购房、公积金,还有这些便利
少儿医保参保续保
8月起,杭州市少儿医保参续保业务经办时取消学籍证明材料,在医保窗口经办业务时,可直接查询参保人员所在的学校、班级、学籍描述等资料。
但是,由于技术条件限制和现行少儿医保的参续保期正好与入学时间重合等原因,有些情况仍需提供学籍证明,如:
1、对于2017年9月中小学新入学的外地户籍少儿。
2、在杭州市主城区办学的非杭州市教育局管辖的学校,以及中策职高等目前无法实现信息共享。
3、教育部门的数据每年更新两次,可能存在少儿学籍信息已变更但系统内数据未实时更新的特别情况。
今年《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也将进行修订,杭州市少儿医保的参续保期有可能调整为每年的10至12月,这样,自明年起新入学中小学生的学籍信息获取问题将有望解决。
个人购房
今年3月9日起,对已在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区)参保缴费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办理购房手续时,不再需要提供纸质社保参保证明。但上学、买车、社保转移等仍需要参保纸质证明。可以在办事窗口或自助打印机打印,也可以自助网上打印,详见《太方便了,用手机就能打印参保证明啦!》
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
杭州市缴存职工办理无房租赁提取公积金,不用再打印纸质无房证明,公积金中心办事窗口只要核实信息数据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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