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记者从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门分中心获悉,本月起,我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缴存职工账户余额也将有所变化,办理按月冲抵业务的职工应及时查询还贷储蓄账户内资金余额,避免按月冲抵出现异常。
“申请公积金贷款后,职工可向我们申请办理按月冲抵业务,按月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公积金,划转到公积金贷款委托银行提供的扣款还贷个人银行账号中,用于抵偿借款人上月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该分中心副主任吕月卫介绍,这不仅盘活了公积金帐户余额,而且职工也可少从荷包掏钱出来。
但是按规定,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保留当前12个月缴存余额,此次缴存基数调整使得公积金账户余额发生变化,也直接影响了按月冲抵业务。“若职工章某原缴存额为2000元每月,账户余额2.7万元,除规定的12个月即2.4万元必须保留外,剩余可提取用于还贷,要是每月还贷额正好2000元,则办理按月冲贷业务不出分文即可还贷。”吕月卫举例说,但如果此次上调缴存额为2200元,需留存的账户余额增大为2.64万元,可提取余额变小,就打破了之前按月冲抵的平衡,也就导致账户异常情况发生。
吕月卫提醒表示,已办理按月冲抵业务的职工在每月还贷日前要及时查询还贷款银行账户的资金余额,提前存足还贷额以免造成逾期;如已逾期则要及时存入还款额,以免造成连续多次逾期等不必要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