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庆隆京茂苑5幢销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预售项目为庆隆京茂苑5幢共1幢,房屋套数83套,建筑面积12722.59平方米。房源装修情况为精装,房源均价48255元/平方米。
二、购房意向登记条件
根据杭州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具备购房资格的家庭。
三、无房家庭优先政策
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15%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
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
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摇号资格。
四、登记起止时间
自本项目领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次日起3日内,即10月28日9时起至10月30日18时止。(如已线上登记报名客户需增补资料、修改信息的,可在2018年10月31日9时至2018年10月31日18时止进行线上增加资料、修改信息)。
注:
1.在线登记审核结果将在一天内以短信形式回复,审核通过的将发送意向登记编号,敬请留意查看;
2.由于可能在线登记人数较多,如出现系统卡顿等现象,敬请谅解。
五、登记地点
为了购房意向登记阶段的安全、有序,并提升客户满意度。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登记,报名地址扫描二维码,关注“金茂杭州”官方微信,点击报名通道按系统提示要求录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详见第六条)提交审核。
线上购房意向登记是本批次房源销售过程中唯一的登记方式。在线上登记期间,本项目提供电话及现场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571-89908888 。现场咨询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俞家圩路与隐秀路交叉口(首开杭州金茂府售楼展示中心) 咨询时间:2018年10月28日9时至2018年10月31日18时截止。
六、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明原件扫描或原件拍照上传;
2.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和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扫描或原件拍照上传;
3.婚姻证明复印件(未婚不需要),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扫描或原件拍照上传;
4.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或原件拍照上传(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或原件拍照上传);
5.非杭州户籍须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原件上传(如有新政出台,以新政为准,摇中后终审需原件扫描或原件拍照核对);
6.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打印的有效期6个月内的征信报告原件扫描或原件拍照上传(一次性付款客户可不提供);7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无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https://ipcrs.pbccrc.org.cn/
7.验资证明:购房意向家庭需先在开发商指定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渤海银行,根据征信情况在该银行存入相应现金存款并冻结,并提供指定银行账户余额复印件。根据最新住房贷款政策要求,无房且无贷款记录的客户,存款冻结金额为200万元;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客户,存款冻结金额为400万元;一次性付款的客户,存款冻结金额为650万元;存款冻结时间至11月2日24时止,如提前自行解冻的,视为自动放弃摇号资格。
温馨提醒:根据人民银行规定,节假日期间的银行转账有单条最高限额,建议您在工作日期间提前办理完成相应的资金冻结证明材料。
七、购房意向登记
1.购房意向登记需线上登记报名。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登记完毕后,登入登记页面可查看登记成功信息。
2.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及微信公众号“金茂杭州”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意向登记结束次日9时至18时止,公示期接受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 杭州国立公证处 (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八、摇号方式及选房顺序确定
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
首轮摇号(中签摇号):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摇出“无房家庭”优先入围户数(即13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
第二轮摇号(中签摇号):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即70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考虑到前述入围者可能放弃购房资格,本轮同时在未入围的家庭中摇出补位的轮候顺序;
第三轮摇号(中签家庭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前两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
若中签家庭在选房过程中放弃选房(包括:1、明示放弃;2、选房后未当场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认购协议》并按《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按补位轮候顺序进行选房(若有));
公证机构和本公司可邀请部分登记家庭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本次摇号活动。
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九、选房方案
1.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邀请杭州国立公证处进行公证。具体时间、地点及选房规则将另行通知各入围家庭。
2.最终选房结果将于选房工作日结束后次日9时至18时止,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
3.选房结果公示结束后3日内,由本公司将最终选房结果报房管部门进行备案。
十、其他公示事项
购房家庭需于《商品房认购协议》后5日内,按照银行信贷政策支付相应的首付款,如无法按期付款的,按《商品房认购协议》的约定处理。
十一、监督投诉
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首开金茂置业(杭州)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4日
该销售公示方案为我司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指导下根据《通知》精神拟订。本项目推广名“首开杭州金茂府”,核准地名“庆隆京茂苑”。本项目开发商为首开金茂置业(杭州)有限公司。预售证号:杭售许字(2018)第0000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