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佳妮 通讯员 杭建宣)8月6日,杭州市建委发布最新消息,根据《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杭建市〔2018〕68号)文件,从9月1日起,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工程担保机构担保中的任意一种,代替现金保证金。
目前,根据依法依规设立的保证金,建筑业企业在杭州市建筑市场承接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共四类保证金,其中建设单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要对等向建筑业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证金。
如2017年,杭州市四类保证金累计缴纳金额253.2亿元,涉及企业13277家次,涉及工程项目63285个次。
如今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意味着每年全市建筑业企业可盘活工程保证金250余亿元,这一举措有效节省建筑企业的资金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建筑市场活力。
“年初我们刚接了造价1.5亿元的重点项目,当时交纳项目投标保证金80万元,预留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保证金375万元,向建设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750万元,这个项目累计缴纳保证金1205万元,整个公司每年以保证金形式被占用的资金占到企业年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一家本地建筑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当下刚出的政策,如果采用工程担保的方式,就不用再以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这些资金就能周转到企业生产经营中,既节省资金成本,也大幅降低公司的资金压力。”
与此同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符合条件减免,可将为企业减负升级加码。
目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担保按照《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根据施工企业主项资质等级一次性足额缴存,总承包特级企业、专业一级企业、劳务企业分别缴纳100万、60万和20万。
从2016年起,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杭州市对自缴纳工资保证金之日起3年内未发生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建筑业企业,已缴纳的工资保证金予以返还,今年上半年共退还6767.29万元,累计退还近4亿元。
在新政策支持下,对符合政策规定已经办理农民工工资退还的、且没有再发生拖欠工资投诉的企业,无须提供保证金担保。
同时已缴纳保证金的建筑业企业可以通过银行保函、保证保函和工程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提取现金保证金,盘活企业流动资金。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多家保险机构推出建设工程综合保险,不仅不占用企业的银行授信额度,可以大大降低建筑业企业的资金成本,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如投保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用以替代投标保证金80万。保费为保额的0.3-0.8%,保险期限为2个月。办理保单只需1-2个工作日,投标保险保单不需要退换,可以省去企业安排专人去追退保证金。也就是说数千元保费能节省企业流动资金80万元,直接缓解现金周转压力。
接下来,建设主管部门将联合金融机构充分发挥杭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作用,对不同信用评价等级的建筑业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促进建立“守信者受益,失信者惩处”的市场机制,促进建筑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