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城改办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杭州市拆迁安置房建设品质的指导意见》,提出按照“新建项目建设品质达到中等偏上商品房水平”的要求,打造“居住舒适、配套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拆迁安置新型社区,实现与城市整体环境和功能的无缝对接与融合。

  为深入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全面提升拆迁安置房建设品质,改善回迁安置群众居住条件,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针对目前回迁安置对象意见较为集中的部位和环节,《指导意见》提出了七个方面重点把控的建设和管理内容。

  《指导意见》要求,充分考虑居民风俗习惯、居住密度大等独特需求,在满足住宅经济适用的基础上,合理配置足够的室内外公共活动空间及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

  对于安置房车位设置,要求机动车位及公共停车位按照《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2015年6月修订)配置,并按规定要求预留充电桩设置条件。非机动车在架空层或地下车库就近设置集中停放点,配建电瓶车限时充电设施。

  另外,安置房应注重提升拆迁安置房小区环境品质,根据区域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等科学设计。平面布局注重流线设计,做到人车分流。小区公共空间如主入口、门厅、架空层、地下车库,制定了装修标准和用材要求,例如首层门厅装修标准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标准层以及地下室门厅装修标准不低于1000元/平方米。

  针对安置房意见集中的外立面,《指导意见》规定突出外立面打造,通过竖向与横向线条设计,加强立面层次感与立体感,丰富立面效果,提高外立面用材及保温材料标准。《指导意见》还对安置房后续管理、小区景观绿化、主入口的整体布局、植物种类、景观的功能性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景观绿化最低建设标准,对电梯、智能门禁、门窗等提出具体安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