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1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通讯员 李风 记者 余丽)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全面优化开发区建设促进开发区深化改革 扩大开放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辖区内开发区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一、二、三产业和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平衡产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公共服务用地需求,打造宜产宜居生态开发区。
《意见》明确,在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前提下,各地对开发区外资项目落地所需建设用地予以优先保障。积极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合理开发地下空间,提高用地效率。
《意见》强调,推进开发区资源要素配置改革。建立健全开发区资源要素交易平台,形成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市场体系,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开发区项目投资强度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在用地、用能、排污等方面实施差别化激励和倒逼政策。
《意见》要求,推进开发区绿色生态发展。严格落实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健全开发区从规划编制到建设实施全过程低碳生态管理机制。推进开发区生态化、循环化改造,鼓励建设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等绿色园区。推进开发区绿色工厂建设,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
根据《意见》,到2020年,全省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1.1万亿元,建成产值超千亿元的开发区20个、国际产业合作园25家,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较强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先进制造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