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浙江召开国家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及过渡期有关工作安排新闻发布会,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引起广泛关注。你的电动自行车有没有超标?“限速25码加脚踏功能”的设置要求合不合理?不符合国标的旧车能否回收?网友纷纷留言,小编咨询相关职能部门,请他们对这些问题给予回应。 

  如何认识新国标?

  新国标车必须具有3C证书,在浙江省销售需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公告》可在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等网站查询。

  对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允许在浙江生产、销售、注册登记和上道路行驶。

  三年后会不会有电动自行车回收方案?

  按照过渡期管理办法,符合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并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可申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牌照,三年后可继续使用;超标电动车可申领备案牌照,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鼓励地方可折价置换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处理?

  根据过渡期管理办法,未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含其他两轮电动车),消费者可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凭有效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向住所地公安机关申请备案登记(包括已经在公安机关防盗备案登记的车辆),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废车辆可折价置换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登记上牌点可关注当地公安部门的公告。

  若车辆合格证等材料丢失,需到销售商或生产企业获取车辆合法来源凭证和车辆合格证。

  未列入《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后的3年使用期内,车辆驾驶人应当戴安全头盔,不得载人,并遵守非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定。

  刚买的电动自行车超标了,可以退换吗?

  根据过渡期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因销售企业未明确告知或告知不真实、不全面,导致消费者购买的车辆因未列入《公告》、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标准等原因,不能依法注册登记并上道路行驶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企业退货或者更换。

  保留脚踏板功能有必要吗?

  国家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GB17761-1999和GB17761-2018标准中对脚踏骑行能力都做了明确的规定,特别是新国标的规定是强制性的,因此电动自行车必须有脚踏板。

  25码的最高时速是否太低了?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条件中明确规定两轮电动车速度超过25公里/小时(新国标)、20公里/小时(老国标)的属于机动车范畴。

  超过25码的电动自行车能否登记成蓝牌摩托车?有摩托车驾驶证的,三年后能否使用超标电动自行车?

  超标电动车不是电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必须有资质的企业才能生产,要符合相关标准及通过3C认证,按照机动车要求上牌等才能上路使用。

  能否对电动自行车实施分类管理?

  两轮电动车分为二类:

  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按非机动车管理;

  符合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国家标准的,按机动车管理。

  修订后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国家标准于2019年4月1日实施,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于2019年4月15日实施,届时将会对电动摩托车、轻便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实施分类管理。

  如何管理共享电动自行车?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和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精神,将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

  应严查生产厂家,管好源头。

  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生产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产品必须取得3C认证和工信部公告目录才可销售、上牌。

  三轮、四轮电动车怎么管理?

  按照目前的交通法规,电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是不准上路行驶的。

  废旧电瓶如何回收?

  废旧电池由经销商回收后,交整车生产企业或直接交给有废旧电池处理资质的企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