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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9月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金伟)“想不到孩子真能在上虞城区读书,我们全家人都好开心,越来越喜欢上虞这座城市。”8月31日,新居民张维良带着一年级孩子到城东小学报完名,终于松了一口气。
新居民张维良的孩子能在城区学校就读,得益于上虞区2016年4月出台的《绍兴市上虞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入学政策。
10年前,张维良从老家安徽省六安市来到上虞安家创业,还和朋友合伙开了绍兴市皖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年前,带着全家希望的孩子呱呱坠地,张维良把孩子取名为绍鑫,谐音“绍兴”的名字只因夫妻俩对第二家乡的热爱和憧憬。
随着孩子逐渐长大,张维良夫妻俩开始发愁孩子的就学问题,即使咬牙买下了学区房,可仍然读不了城区学校。“我老家是农村户口,舍不得家里的几亩田地。”张维良解释,因为没有把户口迁到上虞,孩子要在上虞读书只有两种选择:私立学校和新居民子女学校。
半年前,张维良打听到新居民积分制,多次到百官街道新居民事务所窗口了解政策。期间,他回到老家打了计划生育管理情况证明。6月,夫妻俩带着学历证明、居住证、房产证、计划生育管理情况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窗口办理积分申请。8月25日,张维良终于盼到了城东小学的录取通知书,心里别提有多高兴。
据悉,《绍兴市上虞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入学政策,旨在进一步创新和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引导新居民自觉参加积分制管理,确保积分排名靠前的申请人员优先享受上虞区子女入学教育、公租房申请等公共服务政策。根据《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办法》规定,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由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三部分组成,基础分由个体素质积分、稳定居住积分、稳定就业积分构成,政治面貌、表彰奖励及专利创新、慈善公益、投资纳税、卫生计生、服务管理等方面属于附加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违法犯罪者、失信人员、影响社会稳定者都要减分。
“积分入学政策针对九年义务教育,城区学校在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招收符合积分制政策的招生对象。若学校可用的招生学额余量少于符合积分制政策的招生对象需求数时,则按积分高低确定学生名单,直到满额为止。”百官街道新居民事务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共有12名新居民享受到子女入学教育的公共服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