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南湖区以七星街道湘家荡及区、市级有关河道为重点,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查清河湖“四乱”问题,逐河逐湖建立河湖“清四乱”问题清单,对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说“不”。

  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的相关要求,南湖区决定用近一年时间,对全区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涉河、涉湖“四乱”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维护河湖环境,进一步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取得实效。

  清理整治的“四乱”问题:乱占主要包括围垦湖泊、未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和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乱采主要包括河湖非法采砂、取土;乱堆主要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乱建主要包括河湖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违法违规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通过摸底调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目标在2018年底前,“清四乱”专项行动见到明显成效,到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并在专项行动基础上,不断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