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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两个月前相比,东塔路片区气氛已经不同,一种离别的情绪正在弥漫。

  8月25日,继许安村地块之后,该片区第4个地块——东塔路地块签约率超95%,提前生效,又有400多户居民可以搬家拿钱。

  目前,拥有最多住户的民丰新村成为唯一还未生效的地块,截至昨天下午4点,该地块共签约506户,签约率为89.4%。而留给民丰新村地块未签约居民的考虑时间,还剩最后10天。

  这是一道非常简单的算术题:民丰新村共有566户,只有538户签约才能达到生效比例——距离整个东塔路片区房屋征收全面生效,还有最后32户的距离。

  “往事随风”的离别感

  这些天,徘徊在东塔路片区,市井街巷中弥漫着一种“往事随风”的离别感。

  房子还是那些老房子,不过墙上已经贴上各家银行的存款广告,一家银行甚至以“老屋子里拍全家福”为噱头招揽客户。

  路还是那一条条小路,高峰期时,小摊小贩加剧了道路的拥堵。而人气最旺的是房产中介公司设的临时摊点,那些穿着衬衫西裤的置业顾问身边,总围着几位居民。

  还有不少居民聚拢在树下,凑过去听听,有老人在说原来厂里上班的老黄历,但大伙儿谈得最多的还是买房子,相比之前的犹豫彷徨,此时的他们多了一份笃定。

  昨天下午,被征收户老陆再次来到征收现场办公点,咨询领取补偿款的手续。他所在的东塔路地块前一天刚刚生效,“终于可以搬家拿钱了,来问问清楚。”

  最近来办公点咨询这类事情的人不少,工作人员特地准备了一些小纸头,上面打印着办理水电、有线电视账户注销手续的地址和电话。

  工作人员递给老陆一张小纸头,指着上面说:“办结这些手续后,拿回尾单,然后搬家、交房,就能拿钱了;另外,房产证和土地证注销后,凭注销证明买新房还可以抵税。”

  老陆准备第二天就搬家了,“先把东西都搬到乡下亲戚家里,嘉兴的房价好像有下跌的趋势,买房子的事看看再说。”

  “关键人士”的思想转变

  东塔路地块位于整个东塔路片区的最西边,区域狭长,贯穿南北,共有467户被征收户。

  8月25日下午4点47分,随着徐女士的成功签约,该地块签约率升至95.1%,她很幸运地成为该地块生效的关键促成者。

  东塔路地块项目负责人卢焰告诉记者,相比片区其他地块,该地块房屋更为复杂,包括商业用房、房改房、公房、民房、未经登记确权房屋、违章搭建房屋等各种性质;房屋建筑年代久远,多为上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初建造,也有建于新中国成立之前的私房。

  由于房屋老旧,设施落后,在此前进行的房屋改建意愿征询中,居民同意率超过98%,然而在签约后期,进度却一度停滞不前,“和其他地块一样,也是居民的观望情绪在作祟。”

  起初,徐女士对自家房屋的补偿价格不太理解,认为和自己心理预期有差距,此后,虽然征收工作人员多次沟通,但徐女士始终没有下定决心,提出再等等看。

  8月25日上午,卢焰眼看签约率已达94.9%,生效在即,再次打电话给徐女士,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沟通了半个小时之后,徐女士最终答应在下午5点前来办公点签约。

  昨天,在徐女士之后,东塔路地块又有2户被征收户前来签约,截至昨晚,该地块签约率达到95.5%。

  未签约者的“最终幻想”

  目前,许安村地块已过最后的签约期限,但仍有3户居民没有签约,对他们而言,首先失去的是3万元签约搬迁奖励。

  昨天下午,征收工作人员张祖杰再次走进许安村,上门做工作,但无功而返。“他们还是对政策执行的刚性程度不理解,对额外利益存有幻想,这导致了他们没有在期限内签约,白白损失了时间和金钱。”张祖杰说。

  如果这3户居民始终不愿签约,接下来该怎么办?东塔路片区房屋征收项目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人房屋所有权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向区人民政府提出补偿决定方案,补偿决定方案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及相应的补偿标准。

  此后,区人民政府对补偿决定方案进行审查后,将补偿决定方案送达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应当自补偿决定方案送达15日内,提出意见并选择补偿方式,如果被征收人逾期不选择补偿方式,区人民政府将根据被征收人的实际情况确定某种补偿方式,并将补偿决定予以公示。

  最后,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区人民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