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生活或工作的地方电梯坏了,又恰好没有物业,怎么办?近日,南浔区市场监管部门为南浔镇一小区解决了这一棘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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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小区一单元的电梯坏了一个多星期,现在上下楼只能靠爬楼梯,而且小区内4台电梯都已超出定期检验期。”奔波一周后,家住南浔镇世苑小区的朱先生找到南浔区市场监管部门。

  朱先生说,该小区原先是由南浔某开发建设公司下属的物业公司管理的,该公司2016年底倒闭,之后物业公司也撤出了小区。今年入夏以来,小区电梯小故障频发,之后就一直处于停运状态,迟迟没有人维修,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接到市民求助,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南浔镇分局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一步了解情况。原来,该物业公司与原维保单位合同已经到期,原维保单位因维保费尚未付清,不愿意再进行维保服务。

  对此,分局工作人员及时联系南浔镇政府安监中心、小区业主代表、街道办事处3方进行协调。“《特种设备安全法》第38条规定,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未委托,由共有人或实际管理人履行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南浔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经协调,确定该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具体签订维保合同,履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责任。

  “有市场监管部门‘撑腰’,问题很快就解决了。”朱先生告诉记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迅速联系维保单位对小区4台电梯进行了大检修,并安排专人负责电梯管理。现在,通过湖州市特检院定期检验后,电梯已经可以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