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以来,全国范围普遍掀起针对“农地非农化”的“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经济参考报》记者从自然资源部了解到,9至10月为地方省市排查清理阶段,11至12月为完善政策及查处纠正阶段。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公布了“大棚房”问题整治进展。自上级部门安排部署“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截至9月5日,聊城市共核查出“大棚类”设施农业违法违规项目32个,涉及土地面积118.16亩。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的项目有9个,土地面积14.18亩;正在整改的项目有12个,土地面积45.55亩;尚未整改的项目有11个,土地面积58.38亩。该市未发现以设施农业为名搞商业住宅开发和农业大棚改建“私人庄园”的项目。
今年8月20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动员部署会,部署今年8至12月在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会议强调,要严厉打击、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蔓延势头,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在此之前,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排查发现,从济南、青岛、潍坊到郑州、西安、长春、乌鲁木齐,北方地区城市周边“大棚房”问题呈现蔓延之势,不少地区还存在流转农村土地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名,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违法占地建设住宿餐饮、休闲旅游等经营性场所等问题。
其中,对京津冀地区的初步调查发现,“大棚房”占用土地70%是耕地,其中近一半是永久基本农田,有的变身“私家庄园”,有的在大棚里违法违规建房,有的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
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指出,任凭“大棚房”问题蔓延,将对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造成重大冲击,同时背离国家农业扶持政策的初衷,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稳定。
随后,新疆乌鲁木齐、广西南宁、陕西西安等地密集启动“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各地纷纷要求,在彻底摸清底数,立即采取依法查处、拆除超占多占面积等措施,不折不扣地完成“大棚房”清理整改任务。
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省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专项行动成果负总责,并且同步开展专项督察,筛选典型案件并督察地方严肃查处,对自查清理不彻底、查处不力的地区,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地方整改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