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和盘活利用闲置土地,近日,自然资源部下发《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明确提出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高质量发展。

  《通知》提出,将大力推进土地利用计划“增存挂钩”。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要把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量作为重要测算指标,逐年减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多和处置不力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安排。

  同时,要明确各地区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具体任务和奖惩要求,对两项任务均完成的省份,国家安排下一年度计划时,将在因素法测算结果基础上,再奖励10%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任一项任务未完成的,核减20%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闲置土地的处置方式。《通知》强调,对于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调查认定,依法依规收缴土地闲置费或收回。对于非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应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分清责任,按规定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