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市场秩序,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台了相关的制度,最近西安市就有70家房产中介因违反相关规定被通报,并受到了相应处罚。
按照《陕西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房地产交易服务机构需要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提供各类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同时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在办公机构的醒目位置张贴收费标准等。记者12日走访了西安的一些房产中介机构,发现规模较大的中介机构能够按照规范进行操作,不过存在个别中介机构没有按照规定,在显眼位置张贴收费标准公示信息的情况。
日前,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开始执行《西安市存量房经纪服务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的相关规定,通过对西安市城六区的房产中介机构的走访调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70家存在违法违规操作的房产中介机构进行了通报:陕西新环境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陕西左岸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大众安佳房地产中介服务部等在通报范围之中,对其中11家做出了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截止到2017年上半年,西安市区有大约2000家房屋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介绍因为之前缺少具体法律法规,他们在监管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尴尬。这次的记分制度其实就是给房产中介机构的“紧箍咒”。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中介科工作人员介绍,记5分以下,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能进行经营活动,5分到15分之间,会第一时间暂停该机构的网签权限,会限制其很多经营行为,记15分以上,会第一时间注销其经营机构备案。
工作人员介绍,接下来他们还将继续进行调查走访,并继续公示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中介科工作人员说,如果市民们发现有违规行为,可以向中介科进行举报,会进行调查处理。
新闻链接:西安50家房产经纪机构违规被查 业务被叫停
记者从西安市房管局获悉,西安卓玛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西安市双生金拇指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部等50家房产经纪机构因未取得《西安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房地产经纪业务被西安市房管局叫停。
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签订合同时,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全面了解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违约责任是否明确。自己的主张须通过合同或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对方的口头承诺也应在合同文本中予以明确。向经纪机构付款时,应索要正式发票或收据。
同时,房管局告诫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唆使、协助当事人伪造户籍、社保、婚姻、纳税等证明规避限购限贷政策,以虚假材料和不正当手段骗取购房资格;不得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不得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不得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不得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