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中信银行与碧桂园集团签署合作协议,中信银行未来三年将在长租住宅领域提供300亿元保障性基金,满足碧桂园在长租住宅领域金融需求;11月2日,中行厦门市分行与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签署《厦门市住房租赁市场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11月24日,建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分行与中铁建、中交建、中国金茂等10家知名房地产企业签订住房租赁战略合作协议并联合发起倡议,共同建设“购房、租赁、保障”三位一体住房服务创新模式,并在未来几年内迅速推出3000多套人才公寓。

  要想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没有金融资本的支持是不可能的,也是很难达到目的的。但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如果不能对金融资本的进入砌好“防火墙”、上好“紧箍咒”,金融资本对住房租赁市场的冲击也是非常大的。搞不好,价格快速上涨、杠杆快速增加、泡沫快速积聚等方面的问题,也会在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出现,从而影响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很显然,防止金融资本通过住房租赁市场转道房地产市场,为开发商等提供新的杠杆资金,是首先必须预防的一项工作。去年以来,金融机构通过消费贷等将资金转移到房地产市场的现象可谓层出不穷。对此,监管部门也出台了很多监管措施。随着住房租赁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资本通过住房租赁市场转道房地产市场的现象肯定会出现,甚至会比较严重。所以,必须先建好“防火墙”,堵塞金融资本转移的漏洞。否则,一旦发生,对楼市的调控的冲击和影响是相当大的,甚至会给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产生强大冲击,使住房租赁市场重蹈房地产市场的覆辙。这也意味着,监管部门给金融资本进入住房租赁市场定好位,明确金融资本进入住房租赁市场可涉足的内容,而不是所有领域都能够进入,避免给金融资本有空子可钻。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从消费贷、信用贷等被错用和滥用的情况来看,一旦住房租赁市场得到快速发展,各路资本极有可能以所谓金融创新的名目,与住房租赁业务结合起来,如租赁贷等,将资金转移到住房租赁市场,甚至通过住房租赁市场转道到房地产市场。即便不转道到房地产市场,也极有可能被炒房者利用,炒高房租。一旦出现这样的现象,住房租赁市场就会出现房租快速上涨的现象,重蹈房价上涨的覆辙。显然,这也是有碍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是会制造住房租赁市场混乱的。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目的就是要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解决年轻人的住房问题,避免房价过高引发的住房矛盾。如果房租过高,同样会对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产生伤害。

  东方证券发布的一份报告预测,目前我国租赁人口预计为1.9亿人,租赁市场规模已超万亿元。至2030年我国租赁人口将达2.7亿人,整体市场规模将达4.2万亿元。这也意味着,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空间都是相当大的。如果不能有效控制好金融资本进入住房租赁市场、避免金融资本对住房租赁市场的伤害,风险是相当大的,带来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

  所以,必须正视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过程中金融资本的影响问题,更好地发挥金融资本对住房租赁市场的促进作用,减少金融资本对住房租赁市场的不利冲击,建好“防火墙”、念好“紧箍咒”,一旦发现违规问题,立即处理,决不手软。这就要求,监管一定要严格,要及时,要随着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而迅速跟进,且必须形成合力,切不可再条块分割、部门割裂,谁失职,就追究谁的责任。只有这样,住房租赁市场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为解决广大居民的住房问题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