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中央发布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3项试点工作延期一年、宅基地制度改革拓展到33个试点地区决定后,国土资源部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3项试点进行再部署,明确提出试点地区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国土资源部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3项试点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明显成效。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一些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始破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快速推进,相应的制度安排和规则体系逐步完善。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在确保取得、自愿有偿退出和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作了积极探索。统筹协调推进试点力度不断加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明显增强,初步实现了农民得利益、农村得治理、企业得空间、产业得发展、土地得盘活、耕地得保护的一举多得效果。 
  国土资源部提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的一个核心,就是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全面覆盖和深度融合。“既要努力实现三项试点任务和改革内容在各试点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全覆盖,又要统筹平衡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盘活利用废弃闲置农房和宅基地、缩小征地范围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等关系。”国土资源部还提出了“三个关键”,即大胆探索创新、加强规划引领、完善配套政策。 
  国土资源部要求,试点地区要在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不得以买卖宅基地为出发点、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前提下,因地制宜大胆试、大胆闯。同时,加强相关改革协同配合和相互支持,加快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实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等基础工作。 
  国土资源部要求,要进一步健全改革组织领导机构,强化专项督察指导,加强总结提升推广,支撑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