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肖菁) 一个大法庭,没有原告、被告席,也没有书记员,法官面前有一块联网的大屏幕,在线“隔空”审理案件,就像多人视频的模式。屏幕上的原告与被告可以天南海北,也可以身居家中,或者自己的办公室。

  8月18日,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成立。

  这是中央就司法体制改革作出的又一项重大决定,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和网络强国战略的重大改革举措,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次重大制度创新。

  《甄嬛传》上了云阅读

  流潋紫把网易告上了法庭

  《后宫甄嬛传》让孙俪的娘娘形象深入人心,作者吴雪岚笔名流潋紫,也因此名动网络,被誉为浙江80后作家群的领军人物之一。

  但是今年3月,当吴雪岚发现网易云阅读上,她的《后宫甄嬛传》正在提供收费阅读,她一怒将网易告上法庭,诉请法院认定网易侵犯了她的著作权。

  官司案值并不大,吴雪岚起诉索赔15万元,案情也不算复杂。但是8月18日那天开庭,它成了全世界第一个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第一案。

  法官在法庭里,吴雪岚的代理人在其杭州的律师事务所,被告网易公司的出庭人员在北京网易总部。通过畅通的网络,大家就像开视频会议一样进行了庭审。

  法庭上,不仅没有原被告席,也没有书记员,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庭审画面清晰、语音连贯,整个庭审大约进行了20分钟左右,原被告同意调解。最后,原被告在确认庭审笔录后,点击其屏幕下方的“确认”,庭审结束。

  后来,法院经过几次开庭审理,厘清了事实,蓝狮子公司(被追加为被告)曾经得到吴雪岚的作品网络传播的授权和转授权权利,后来蓝狮子公司将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授予杭州网易公司,但是授权期限截止去年年底,蓝狮子一个疏忽忘记了,也忘记了通知网易。

  近期,法院做出判决,广州网易、网易(杭州)公司、蓝狮子公司赔偿吴雪岚2.5万元。

  这是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以来审理的诸多案件中的一个,外界看来特别具有创新价值的司法探索,每天都在这里演绎。至10月3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共受理各类涉网案件3515件,结案1752件,平均开庭时间仅28分钟,平均审限52天,被告关联案件实现100%在线庭审、在线裁判、网上送达。

  互联网法院

  为什么在杭州率先成立

  近年来,杭州全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厚植中国电子商务之都和国际商贸中心优势,信息经济方面的成绩有目共睹。

  杭州的信息经济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贡献率超过50%,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互联网龙头企业蓬勃发展。杭州网站数量、B2B、B2C、C2C、第三方支付均居全国首位,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支付、智慧物流等领域产业发展位居世界先进水平。

  同时,杭州亦逐步形成了全国性的跨境电商、网上产品质量监管、网上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信用示范体系。

  在这块活跃的互联网土地上,杭州司法也进行着孜孜不倦的探索。

  2014年底,杭州中院成立了电子商务诉讼指导中心;

  2015年,浙江在全国首创“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

  2015年4月,浙江省高院确定由杭州市西湖区、滨江区、余杭区三家基层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网上法庭的试点法院。至2017年5月1日,杭州的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已处理案件2万余件,为互联网法院的设立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实现了“网上案件网上审、网上纠纷不落地”。

  互联网时代司法为民

  杭州打造网络司法审判新标杆

  在这样只需要一部智能手机或一台电脑即可生活工作的时代,打官司也可以变得像网购一样便捷。

  杭州互联网法院打造的网上诉讼平台,实现了涉网案件从起诉举证到庭审宣判全流程在线完成,当事人不需要来法院,就可以低成本、高效率地解决发生在互联网上的新型纠纷;同时,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工具融入平台系统,老百姓能获得更科学的答疑解惑。

  杭州互联网法院也是互联网诉讼规则探索的“试验田”。对现阶段各种网络平台制定自治性规则进行规范化指引,防范化解网上各类交易的法律风险,净化网络空间。

  同时,互联网法院也是互联网审理机制变革的“先行者”,是对现有诉讼进行全流程再造,制定出了一套标准化、结构化的新型互联网审判方式。

  通过在线诉讼系统的不断完善,依托大数据,智能法院的打造,杭州互联网法院还将成为互联网空间依法治理的“孵化器”,以司法裁判的方式划定互联网活动的底线、边界,从而实现对网络空间的法治化治理,并推动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完善。

  10月3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并召开以“以改革精神高标准推进试点工作”为主题的首次专家咨询会。与会专家们对互联网法院的使命有着更高期许: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全面深度渗透到网络世界,杭州互联网法院要以自己互联网纠纷大数据分析,互联网审判实践的探索,为依法治国打造互联网司法审判新标杆、提炼互联网治理领域新规则。

  “领导小组”是攻坚战

  最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郑春燕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也是为我们的法治实践所证明了的重大制度优势。

  “领导小组”是中国的一种独特的治理形式,在特定时期,针对特别重要的国家性战略的推进,将党务政务形成强大合力进入攻坚。

  十八大以来的五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而十九大将“依法治国”提高到了更高的位阶,“依法治国”进入到一个全面展开、重点实施的阶段。

  在习近平总书记谈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时,特别强调:“从二0二0年到二0三五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十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那时,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将大幅跃升,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在中国,大国治理,集中资源,需要一个更高更完善与之配套能给予强有力推进的组织架构。而且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涉及面十分广泛的系统工程,通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能够更好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全领域、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