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是最近几年金融圈的一个热词,各大商业银行以及消费金融公司、网贷公司花样层出不穷,无抵押、无担保、极速放款……各类名目的消费信贷产品大大增加。然而这些意在促进个人消费或助力个人经营的金融产品,却被某些人违规利用,投入到了房地产市场,让个人风险和系统风险大为增加。

  首付凑不齐购房用上消费贷

  “有了孩子之后,早些年买的小户型住起来太紧巴。而且最近房价上涨,再买一套面积大的房子对我们来说挺紧迫。”今年春天就打定主意要购买二套房的济南市民小吴,最近在济南北部某小区看中了一套二手房。房子全价130万元,由于是二套房,各大银行都执行六成首付。

  78万元的首付款对于工薪阶层小吴来说,并不是一个小数目。夫妻二人借来凑去,只筹集到了50万元。“首付凑不齐,房源随时都可能易手。”小吴在向亲友借钱时,有位同事给他指点了一条“捷径”——消费贷。

  消费贷款的类别分为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针对个人消费者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者装修、购置家具。消费贷款纯信用额度上限一般为30万元,30万元以上大额贷款都需要抵押。类别不同,放款方式与贷后管理方式也有不同。小吴这位同事就刚办理了一笔15万元的消费贷,用在了购房首付款上。

  “我有车房做抵押,信用记录也没污点,银行对这些材料审核得很严,一旦认定我具有还款能力,最终这笔钱具体用在了哪里,经办人员也不会深究。以装修申请下来的钱,买房也一个样,到期能连本带息还上就好了。”据小吴的同事介绍,对于30万元以上的大额抵押贷款,银行放款要求只能刷卡或委托支付使用,一旦资金出现可疑操作或流向房地产市场会立马收贷。而30万元以下的信用贷款用户可以选择提款,虽然有的银行还会附加要求,比如提供后续消费小票供贷后检查,但如果有按期还款的把握,贷后监控也不会那么严格。

  中介乘虚而入资金成本超10%

  除了这位同事,帮小吴“想路子”的还有提供房源的房产中介。实际上,楼盘销售人员或房产、金融中介“帮助”购房者,以不合规的方式筹措首付款项,这事本身并不新鲜,只是手段在不断翻新。

  “以前银行大多要求三成首付,客户资金不够的话,通过办理大额信用卡再套现基本能救急。”这位自称能帮小吴“筹齐六成首付”的房产中介说,只要有身份证,中介可以伪造工作证明、收入证明等文件,申请信用卡再套取现金。当然,无论是伪造文件还是大额套现,都属于违规行为。

  然而,当银行将二套房首付提高到六成之后,信用卡套现的钱就显得不够了。此时,消费贷俨然成了更合适的筹款渠道。如果还款能力的相关证明满足不了银行对消费贷款的要求,那就有中介乘虚而入了。“我们可以通过融资平台与银行对接,替你申请个人消费贷款,但要一次性缴纳贷款金额5%的服务费。”上述房产中介介绍,如果客户担心银行严查贷款用途,那他们也可以联系企业,帮客户申请个人大额消费或经营性贷款。

  贷款通过企业账户再转到客户账户。这样操作之后,系统监控的每一笔资金都是合法合规并有明确用途的,只不过要给企业额外的“通道”费用。“这个费用至少是贷款总额的5%,再加上银行贷款利率,走这个路子得承受年化11%的资金成本。”小吴想了想自己背负的亲友借款,决定还是等等再说。“以我们家的收入能力,还款是很吃力的,万一出现突发性的支出,自己抵押的首套住房恐怕也将保不住了。”

  利用短期限、高利率的消费贷投机房地产无疑是放大风险的“加杠杆”投资行为。特别像小吴这样背负借款、还款能力有限的购房者,如果以超过10%的资金成本去违规获取消费贷,很容易出现财务状况崩盘的情况。

  我省消费贷占比不大,未出台专项监管文件

  部分消费贷以及信用卡借款用于支付购房款,“消费贷补充房贷首付”暗中流入房地产市场,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目标。这一现象已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近期北京、深圳、江苏等地下发文件,要求严查个人消费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的现象并予以纠正。

  具体来说,北京严查个贷违规购房细则要求银行自查对象为单笔20万元以上消费贷,并着重关注房抵贷、短期内办理两笔及以上消费贷款、贷后短期回流至借款人账户等7项特征。深圳细则明确将个人消费贷款最长期限缩短为5年。江苏细则则要求各商业银行建立大额消费信贷投向监测机制,按月向人行和银监局提交报告。

  9月15日,记者从相关监管部门了解到,山东近期尚未针对消费贷出台专门的监管文件。9月18日,记者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了解到,1-8月份,山东省中长期贷款增加4519.3亿元,同比多增1291.5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99.5%,同比提高28.6个百分点。从这几个数据可以看出,今年我省的新增贷款绝大多数都是中长期贷款,短期(1年及1年以下)的消费贷款占比并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