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方臻子 蒋敏华)位于杭州萧山区市心南路98号的萧山城市酒店,曾是萧山酒店中的明星,这几天这里又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酒店土地使用权只有20年,目前已经到期。由此,该酒店成为杭州首宗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
资料显示,萧山城市酒店的经营主体为杭州萧山开元城市酒店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1998年6月10日,注册资本3200万元,法人代表陆关祥。11月27日下午,萧山城市酒店的张经理向记者表示,眼下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银行贷款,“土地使用权都到期了,银行肯定不会给办抵押贷款”。
目前,萧山城市酒店已正式提出续期申请。记者也从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了解到,关于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的方案,正在研究之中。
萧山城市酒店的用地性质为商业,商业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40年,可为何萧山城市酒店的土地使用权只有20年?
“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是法定的最高使用年限。各地可以在土地出让中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高于最高使用年限的出让年限。”省自然资源厅土地利用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解释,比如浙江很多工业用地,是按30年的年限出让。在10月29日出台的浙江省企业减负“35条”中,也提到了“弹性供地”和续期方式:“鼓励各地根据工业项目产业类型、生产经营周期等因素,灵活确定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对使用年限届满,土地出让合同、投资建设协议履约情况评价好且符合续期使用条件的,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续期”。
对于住宅,今年的《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作出了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但并未对工业、商业用地使用权到期后能否续期、续期费用如何,作出规定。其实,在这方面,我省各地已在努力探索,萧山区亦是其中之一。
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到,此前我省已经出现过数宗商业用地续期。在今年9月,海宁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商业用地使用权到期的处置办法,规定满足符合现行规划、未改变土地用途、未列入政府征收公告或未纳入“低散乱”整治计划、权属无争议、取得不动产权证、无查封等限制权利等情形的出让到期土地准予续期,“续期出让年限工业用地不超30年,商业及其他用地不超20年,且原出让年限与续期出让年限之和不超该土地用途出让法定最高年限”。对于续期费用,也作出规定:费用以综合评估价(办理续期时的土地市场评估价结合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的50%作为基数,乘以相应的年限系数。
据了解,上世纪90年代,萧山实行弹性供地,将工业用地分成了20年、30年、40年、50年等四个不同档次出让年限,供企业选择,减轻了企业负担,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杭州市萧山区为解决企业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在2015年7月也出台了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续期的办法,结合萧山工业企业综合效益评价体系,按续期类型确定了续期的不同年限及收费标准。自2015年7月以来,萧山区共办理工业用地使用权续期340宗,土地总面积4273亩,有效解决了企业难题,促进了企业发展。
“萧山区在破解这个问题上是有经验,也是有能力的。”一位业内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