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临安区人才专用房申购有关规定,现将经资格审核后的申购对象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相关事项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申购对象情况有异议或认为条件不符合的,可通过来电、来信形式向区委人才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名。 

  2.公示时间:从10月18日起到10月24日止,共7天。节假日照常受理。

  3.联系方式:区委人才办:58616808

  2018年临安区人才专用房申购对象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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