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21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包敦远)近日,家住杭州萧山区进化镇王家闸村张家桥1组15号的叶欢松向本报反映:他们一家6口人,已经在危房中生活了4年。叶欢松说,2008年,根据当地政府确定的标准,他建造了一幢3层半的楼房。由于邻居在2012年超出规划面积建房,加上有关部门前期审批和后期监管上存在漏洞,导致自家的房屋严重倾斜,2014年被鉴定为危房。

  8月15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叶欢松家的楼房、辅房、围墙和地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倾斜和裂缝。叶欢松告诉记者,由于房屋和地面的倾斜,导致房屋一层每到雨天就会积水。

  在叶家东侧还有两幢民房,户主分别为葛某和叶某。原本间距约为30厘米的3幢房屋,顶部已紧紧“依偎”在一起。叶欢松说:“2014年,我通过法律程序,要求邻居葛某赔偿,法院最终判决对方承担房屋评估价的30%进行赔偿。”

  而葛某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左右两边的房子都紧紧依靠在我家的墙上,万一哪天房子撑不住了,是放大3倍的风险啊!”葛某说,希望各方都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进化镇村建办的厉先生介绍,针对叶欢松和邻居葛某在建房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村里进行过多次协调,但一直没有彻底解决问题。去年,进化镇对全镇范围内的危旧房进行了普查,根据第三方鉴定机构在2017年2月9日出具的鉴定报告,叶家的房屋被评定为C级危房。“当时,村里安排合适的地基另行安置或者调剂。但叶欢松表示,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没有经济能力再建房。”

  在记者调查过程中,进化镇分管村建办的副镇长周小龙再次与叶欢松进行了沟通,提出由镇里出资,对叶欢松户的危房、辅房、围墙和地面进行全面维修和加固。对此,叶欢松表示,家里要商量后再定。

  农村住房建设安全该由谁来监管?曾审理过此类案件的省高院高级法官马国贤说,以往对农村农民住房建设,相关职能部门或疏于监管或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审批、许可部门“重事前审批许可、轻事后监管”,有违“谁审批、谁监管”的基本准则。

  为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今年5月1日起,我省颁布实施了《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对农村住房建设的常态化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省建设厅村镇建设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各地应认真落实并尽快制定相关细则,保障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

  对于进化镇何时能消除这3户房屋安全隐患,本报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