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在外谋生,租房在所难免。既然是租房居住,按时交租天经地义,真有困难,和房东商量推迟几天给钱也不是稀罕事。
可是,如果有一天,身为租客的你突然发现,自己晚交几天房租,不仅要交滞纳金,个人征信记录都可能受影响,你会是什么感受?要知道,个人征信记录一旦出现污点,很可能影响以后的购房、贷款、出行等生活的方方面面。
这种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日前,租客静静向本报记者讲述了她的经历。
自述
赔了3000多元,我终于从坑里爬出来了
去年10月,我在杭州某论坛上看到一条租房信息。发布人自称是房东,不收中介费。看到这样的条件,我动心了。
出租房在钱江府小区,带我看房的是一个年轻男子程某。我见他不像是房东,便提出质疑。细问之下,我才知道他是一家名叫小家联行的房产经纪公司(下简称“小家联行”)业务员,出租的房子是所谓“公司的房子”,事实上就是房东委托公司出租,由公司改建、出租、管理的房子。在钱江府小区,小家联行掌握的房源有几十间。
选完房,程某和我签合同。服务费加上各种名目的费用,还有1700元押金,我总共付了2500元左右。同时,合同里提到,我如果提前退租,要支付200%的违约金。对于这一条款,我提出质疑,程某承诺这只是“走形式”,该退的押金都会退。于是,我签了合同。
程某告诉我,交房租很方便,只要在微信上填写注册信息,绑定银行卡,就能通过手机支付房租。说完,他拿过我的手机,开始了操作。
万万没想到,就是这个动作,给我埋下了隐患。
租房后没多久,我的微信上突然收到一条来自“会分期”的信息,大意是我房租迟交了一天,自动扣除1%的滞纳金。
这是什么鬼?“会分期”是什么?为什么它有权扣我的滞纳金?
我找到“会分期”客服,客服说,我在他们的平台申请了一笔贷款,平台已经为我向小家联行支付了一年的房租,而我每期必须提前半个多月向平台还贷!
交房租居然变成“还贷款”!一旦我忘了在平台规定的到期日前打钱,平台还会判定我未按时还贷,按每天1%的比例扣除滞纳金!
我找到了“会分期”的电子合同,当场傻眼。合同显示,我如有拖欠款项或其他违约行为,“会分期”有权将我的个人信息和信用信息向征信机关披露,并有权公布我的相关信息。也就是说,我的个人信用也面临着风险。
最坑的是,这份贷款合同是三方合同,我无法单方解除。要想终止合同,必须经过甲方小家联行同意。
我找到程某,被告知若要解约则必须搬离,要继续租住就得按“规定”交钱。我非常气愤,但想想好不容易安定下来,只好忍了。
然而,住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虽然按时支付管理费,公共区域卫生和设施维修却无人问津;租住人员结构混杂,小家联行也不通知租客办理居住证;租客间时有纠纷,业务员还出言不逊,说谁不听话就搬走……
忍无可忍,我决定搬家,并要求程某退还剩余房租和押金。没想到,对方直言一分钱也不会退,握在他们手里的3000多元钱别指望拿回来,要解除“会分期”合同就得听他们的。
正好,另一户租客也决定搬家,结果在与小家联行纠缠中,他家的电源被掐断了。
之后的日子里,程某以我违约为由,在我已经足额交租且租期还有半个月的情况下,每天催我搬离。一旦我要求退回那3000多元,对方就会甩出一句“按照合同你要赔200%的违约金”。
最终,我搬走了,3000多元没能要回来。我一直觉得,小家联行的做法存在欺诈,可是,我又能怎么办呢?
调查
“被贷款”并非个例,小家联行称“租客知情”
会不会是静静运气不好,碰到了一个不靠谱的业务员呢?记者决定去钱江府找租客问一问。
在静静的帮助下,记者联系到了已经退租的小赵。小赵说,他还有一部分押金被扣在小家联行手里,一直没能要回来。可是,直到记者把静静的遭遇说了一遍,小赵才知道自己也“被贷款”了。
“业务员说要银行代扣房租,还帮我下载了一个手机软件,整个过程都是他帮我操作的。”小赵回忆,“他还拍了我手持身份证的照片,说是租房要核验真实身份。我没有想太多,以为这就像银行代扣水电费一样,只要银行卡里有钱,就让他们扣着好了。”
小赵说,租房期间,他出现过几次短暂的逾期交租,他现在无法确定自己的征信记录是否已经出现问题。
租客小华说,租房给她的业务员并非程某,但她“被贷款”的过程却与静静和小赵的遭遇如出一辙,“这恐怕是经过统一培训的吧?”
记者又找到仍在钱江府合租的几位年轻人,他们都表示,一直以为自己是在交房租,不知道自己已经在网贷平台上办了贷款。同时,部分租客也提出,他们想退租时,因为无法解除三方贷款合同,只能继续还贷。
记者调取租客的电子合同发现,三方贷款合同的当事人分别为小家联行、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租客。也就是说,合同一旦成立,租客即通过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贷款,向小家联行支付一整年的房租。唯一的问题是,租客均表示,此前根本不知道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存在。
那么,对于租客“被贷款”的情况,小家联行是什么态度?5月15日,记者拨通了小家联行杭州二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乔彩文的电话。
乔彩文解释,“会分期”本身就是分期交房租平台。记者当即提出质疑,交房租与分期还贷有本质区别。
乔彩文又称,办理分期贷款,所有租客均知情,“办贷款需要客户的身份信息,还需要客户手持身份证拍照,没有客户授权我们怎么可能操作?”
对于租客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乔彩文表示,客户办理贷款由公司向“会分期”平台申请,即便逾期,也不会上报征信机关、造成信用风险,平台扣的是公司的钱,“公司没必要对租客隐瞒,杭州乃至全国各品牌租房中介公司的‘押一付一’都是通过平台支付的,这很正常……”
搜索
小家联行曾被约谈,“交租变还贷”也非独此一家
稍后时间,记者上网搜索了小家联行的相关信息。搜索引擎显示,济南、成都、重庆等城市均有租客投诉该公司的信息,投诉内容以该公司涉嫌欺骗租客分期贷款和订立200%违约金的霸王条款居多。
在成都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官方网站上,记者还找到了这样一条信息——2017年3月起,成都高新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后接到24起小家联行在租赁经营行为、合同纠纷方面的投诉,投诉人均反映小家联行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一系列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为此,2017年6月7日,包括工商在内的多部门对小家联行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小家联行涉嫌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行为予以当面指出,要求相关公司在6月15日前撤掉有问题的广告宣传,对合同内容、“会分期”、定金交付时间等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提交书面的整改报告。
抛开小家联行,记者又对“被贷款”情况进行了信息搜索。结果,记者发现,类似中介行为在北京、上海等地也大量出现。
本月初,《新京报》曝光了北京部分房屋中介隐瞒分期贷款事实、以“押一付一”诱导租客办理网贷业务,导致部分不知情租客产生贷款逾期风险一事,北京市住建委对此类情况进行立案调查。上海媒体也曝光了类似现象,租客向某品牌中介租房,莫名其妙成了办贷款,退租后仍须归还相应的分期贷款。
说法
被侵害租客可集体维权,手机还得自己管好
“被贷款”的租客是不是只能吃哑巴亏了?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
浙江中铭律师事务所苏迪亚律师表示,通常来说,个人手机上的操作,应视为本人操作,“最难处理的就是,自己的手机让别人操作,提供了一些密码,是否是本人的授权?这很难证明清楚。”
苏律师说,具体到“被贷款”事件,租客如果能证明手机是由房屋租赁公司的工作人员操作的,那么就租赁合同、贷款合同而言,均构成了欺诈,以分期贷款的形式交租金不是租客的真实意思表示,也违背了租客原先签订合同的主旨,两个合同都可以解除,租客不用承担违约金。
至于民事维权,苏律师建议,租客可以集体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确实被欺骗的租客可以互为证据、互相证明。
此外,苏律师表示,如租赁公司这一操作手段属实,公司按照这个“套路”以租客名义骗取贷款、涉及人数众多、资金量大、用途非法的话,或涉嫌诈骗犯罪,被骗租客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最后,苏律师提醒,操作手机是个人信用的表现,如果没有合法证据证明是他人非授权操作,那么,让别人操作的任何后果均由手机主人承担,“比如付款二维码、验证码等关键信息,千万不可以向他人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