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2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柏建斌 陈锴) 3月1日,杭州市流动人口凭借居住证积分,可以申请落户了。
近日,杭州市发改委和杭州市公安局联合印发《杭州市居住证积分落户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积分落户将在每年的3月集中受理,今年的落户申请时间是3月1日到3月31日,逾期不受理。
●什么时候可以知道今年的落户指标?
市发展改革部门将会同市公安部门,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人口规模拟订年度积分落户指标计划,报市政府批准,预计在每年5月1日前后在中国杭州、平安杭州网站等媒介公布。是否能够落户,届时可到上述网站查询。符合条件者将拿到《积分落户准入通知书》。
●积分落户的户口能够落哪里?
积分落户的落户地原则上与居住地一致,按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城镇合法固定住所、有家庭户的亲友处、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社区)集体户的先后顺序确定。
提醒注意的是:1、落户地必须是城镇,农村集体土地住宅不能落户;2、落户地原则上与居住地一致;3、共有产权的只能商定由一户办理,其他共有产权人应明确放弃入户申请。
城镇无房户可在申请人录(聘)用单位集体户,或者省、市、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甚至在就业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
军产房、非住宅房、商业用房、集体土地住宅、个人出租住房不予办理落户。
●配偶和18岁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积分落户公示期7个工作日。申请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按《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向市流动人口办或公安机关提请核查。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市公安局将签发《积分落户准入通知书》作为落户凭证。申请人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可以办理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