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1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汤晓燕 通讯员 徐一铰)日前,《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布意见称:“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819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17元。”对此,杭州住保房管部门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并按照相关通知,将杭州市区廉租房申请的收入准入标准作了调整。开发区房改办工作人员表示:“本周一,我们已经收到市住保办下发的通知,市区廉租住房保障收入准入标准由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47.5元调整为人均月收入低于2292.5元(含)。这意味着杭州市廉租住房的保障覆盖面将进一步扩大,惠及更多住房困难家庭。”
据了解,杭州市廉租住房保障是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立的一项住房保障制度,主要有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三种形式。开发区房改办工作人员介绍,想要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首先,家庭中要有一人具有杭州市区常住户籍(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同时,还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以下简称《救助证》)、《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以下简称《区级困难证》)或持有《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以下简称《低收入证明》)且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含),按照目前的政策,就是低于2292.5元。此外,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前往金沙大道600号管委会大楼西楼427室提交申请。
同时,工作人员还提醒: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因户籍、收入、住房等情况变化,若符合原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公共租赁住房转廉租房的相关手续,享受原地承租或货币补贴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