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低保标准2.5倍以内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政策的落实,杭州住保房管局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力度、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将市区廉租房收入准入标准从原来的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047.5元调整为人均月收入低于2292.5元(含)。

  前段时间,《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布意见称:从2017年11月起,“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819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17元”的规定。对此,杭州住保房管部门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并按照相关通知,将杭州市区廉租房申请的收入准入标准作了调整。

  据悉,调整后的市区廉住房申请标准除收入条件放宽外,其他未做变化。在满足收入条件的限制下,目前,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至少有一人具有杭州市区常住户籍(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

  2、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以下简称《救助证》)、《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以下简称《区级困难证》)或持有《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以下简称《低收入证明》)且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含)(低保标准以民政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3、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