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风凛冽中,政府部门发放的补贴,对困难群众来说无疑是一股暖流。

  早在2008年,杭州就率先在全国建立实施了物价补贴“两个联动机制”,即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品价格浮动补贴办法。

  为使这一机制更加完善,确保价格补贴标准更科学合理,12月8日杭州市公布了《关于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办法的通知》,对两套机制在发放范围、启动条件、补贴标准、发放方式等做出了一定调整。

  两项实施意见都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可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先说给困难群众的补贴。

  价格补贴发放范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三老”人员、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具有上述多重身份的受补贴对象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其中一种身份享受价格补贴。

  启动条件: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将启动价格补贴机制:

  (一)全省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

  (二)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

  当月以上条件均不满足时,即中止价格补贴机制,停止发放价格补贴。CPI中的食品价格指数和SCPI以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会同省统计局、省物价局公布的为准。

  补贴标准: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三老”人员、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的价格补贴标准,按全省SCPI月度同比涨幅的一定倍数(1.5—2倍)乘以当地现行城乡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

  其中,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倍数为2,其他区、县(市)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计算公式为:月度补贴金额(精确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全省SCPI月度同比涨幅×各地倍数×当地现行城乡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此外,通知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的价格补贴标准,也做了相应规定。

  价格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达到启动条件时,各区、县(市)应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联合下发价格补贴发放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放。

  杭州还将参照价格补贴机制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实施临时伙食补贴,按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人数和学校所在地城镇低保对象价格补贴的50%计算,所需资金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安排。

  再来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价格补贴。

  该项补贴由固定价格补贴和浮动价格补贴两部分组成。其中固定价格补贴根据近年来价格补贴实际发放情况,考虑价格波动、养老金标准调整等因素综合确定;浮动价格补贴与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相挂钩,同步启动或中止。

  补贴对象:

  参加杭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补贴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价格补贴计算公式为:月度价格补贴金额=固定价格补贴+浮动价格补贴。

  固定价格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90元,实施范围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浮动价格补贴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省统计局、省物价局公布的全省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月度同比涨幅的2倍乘以固定价格补贴标准确定。计算公式为:浮动价格补贴金额(精确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190×2×全省SCPI月度同比涨幅。浮动价格补贴启动时,当全省SCPI月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的,月度补贴金额按照实际涨幅计算;涨幅低于3%的,按照3%计算。

  其他区、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办法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