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正式公布。浙江有3个地级市、6个县级市(县)入选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5个地级市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称号。

  其中,湖州市等成为创建成功的地级市,加上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杭州市、嘉兴市和绍兴市,杭州都市圈四座城市全部成为全国文明城市。

  此外,在县级市(县)名单中,浙江也有6座城市成功摘下文明称号,都市圈范围内的诸暨市、海宁市和长兴县位列其中。

  2017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根据中央文明委2017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按照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组织综合测评、听取市民意见、进行综合计分、媒体集中公示等评选程序,严谨规范组织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以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和网上材料审核三种方式对166个参评城市进行测评,严格依据参评城市的2015、2016、2017年3年测评总成绩排名,报中央文明委领导批准,提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