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先生有一套在杭州古墩路上80多平方的商品房,他的心理价格是180万元,可是,经过房产中介工作人员的游说,最终以160万元签成意向合同,同时买卖双方分别承担一半的中介费。
这原本听起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但问题出在段先生事后发现,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跟买家是夫妻俩,这一下子,段先生觉得自己成了冤大头。
那么,事情真的如此吗?中介工作人员这样的行为合理吗?今天我们的帮忙记者继续来关注这事。
段先生:是夫妻关系 根据她老家的地址 我了解落实的
段先生说,他托人去程大姐老家核实,给他卖房子的程大姐跟买他房子的张先生是夫妻。
杭州荣家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程大姐:(你跟买房的人是夫妻关系吗)我不用告诉你任何事情 你爱怎么弄怎么弄
杭州荣家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 李凡强:不是很方便聊这个事情 我先挂了
(我先问一句 程女士跟买房者到底是不是夫妻关系)
杭州荣家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李先生,跟当事人程大姐都没有直面回答问题,不过观众朋友可能有了自己的判断。
杭州房屋中介公司众多,每一家都有可能遇到类似的问题,那么,这些房屋中介公司是怎么处理的呢?
杭州我爱我家的负责人说,他们会告诉房东,如果内部工作人员购买的话,走流程会更快速,至于价格,是由同地段、同类型的房价来估算的,并不是某位工作人员说了算。
杭州豪世华邦的媒体公关说,他们会避嫌,比如这家门店的员工想买,这单生意就由另外一家门店来完成。在帮忙记者走访的房屋中介公司中,提前告知和避嫌的,差不多各占一半。
杭州某房屋中介公司 负责人:因为中介公司,说实话也是实打实的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一部分,也要有需求,也要有买房的需求的,对不。
多位房产经纪的从业人员说,如果自己买房,当然希望这单生意自己来做,不过公司有规定,他们还是要遵照的。房产经纪人的确也有买房的需求,但因为卖房者,买房者和房产经纪人三方利益相关,稍有不妥就有可能损害其中一方的利益。这时候有没有好的办法呢?杭州市房管局的回答是,有。
杭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工作人员: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纪人员不得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那么具体到这个案例,是否违反这一条款,会进行调查。
按照我国《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八项的规定,房地产经纪人正在提供服务的对象,不管是出售,还是出租,本人都不能购买或承租,如果查实违反这项规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
杭州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说,这项规定是针对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像段先生遇到的情况,经纪人本人没有购买,而是以她丈夫的名义购买,这算不算违规,现在还不好说,另外双方是不是夫妻关系,也需要进一步核实。不过有了这项规定的约束,段先生这件事就有转机了。
帮忙后援团律师 邵斌:如果登记结婚的话,实际上她老公购买的现在这个房子,也就是房屋中介人双方的共同财产,实际上跟经纪人有关系的。房产经纪人虽然不是以本人来买的,但买的这套房子实际上有她的份额在。实际上从我们法律上规定的,房产经纪人不能购买自己从事经纪服务的这套房子,这个实际上已经是相违背了。这种情况下,我们也可以要求主张房产经纪人她老公的购买行为是无效的。
段先生说,他希望跟杭州荣家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协商解决,如果不成,他可能走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