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广东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将改革,部分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批职权(含“三旧”改造用地审批)拟通过委托方式交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或国土部门行使。

  据了解,广东省委常委已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送审稿)》(下简称《决定》)。为确保委托审批职权顺利对接、实施规范,省国土资源厅已于2017年12月28日举办了全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视频培训会。会议强调,地级市国土部门同志不能再充当“二传手”,要真正地把业务知识学懂弄通,要确保委托审批职权顺利对接。

  近年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在推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工作改革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亦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但各市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质量不高、一次性通过率低的现状仍未扭转,绝大部分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材料仍需要通过补正才能审查通过,审批时限较长。围绕国家和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广东省政府近期准备将部分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批职权(含“三旧”改造用地审批)通过委托方式交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或国土部门行使,减少审批层级,最大限度地进行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