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租房纠纷,谢某想通过制造影响继续住在承租房内,便用打火机点燃了堆放在楼道内的木柜、沙发等物品,引发火灾,导致1人死亡,造成房屋损失20余万元。因涉嫌放火罪,昨天,谢某在北京二中院受审。
昨天上午9时40分,55岁的谢某被带上法庭。已经退休的谢某是北京人,高中学历,曾因在超市偷东西被行政拘留。
根据检方指控,谢某因租房纠纷而意图制造影响以继续居住承租房屋,于2017年11月22日20时许在本市西城区某楼内,使用打火机点燃放置于一层楼道门厅北侧铁皮柜上的纸箱,后被楼内居民发现并扑灭。
因未达到预期目的,谢某于同年11月23日0时许再次使用打火机点燃堆放于一层楼道门厅南侧的床垫等杂物,引起该楼一层、三层、四层楼道内电箱、木柜、沙发、纸张等物品着火,火灾持续时间约40分钟,危及该楼40余户居民人身安全,并致110室居民董某被烧死于一层楼道门厅处,同时造成该楼墙体和楼板出现不同程度损伤,房屋损失共计人民币206377元。
检方认为,谢某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并致人死亡及财产损失,应当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对于检方指控,谢某表示没有异议。谢某说,她自己的房子被别人骗走了。房子是骗她房子的人给租的,答应租一年,但是没过多长时间,就有人来轰她。她本想报警解决的,但不知道怎么想的,就想到放火这个办法。她认为放火可以引起警察的注意,可以帮她解决住房问题,却没想到会发生这么严重的后果。
谢某说,她一共放了两次火,第一次是点了一个楼道里的纸箱子,后来邻居出来帮着救火,她也帮着救火,火扑灭后,她还是想不通,又点了第二次火,火起来之后,她马上打了火警电话,消防队员来了后救了她和母亲。
在法庭上,公诉人表示,谢某主观故意及客观行为明确,构成放火罪。谢某行为恶劣,后果严重,仅因自己住房问题,采取放火行为,造成一人死亡及楼内人员的经济损失。谢某的行为危害了国家安全,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谢某则哭着说,她对不起被害人家属,非常后悔,“我应该通过别的正当途径解决问题,我的行为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我真的错了,接受惩罚。希望有机会可以照顾我母亲。”本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