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26日正式发布实施,与此前《征求意见稿》相比,新增了开发商在销售限价房时,不得强制搭售其他产品、服务,不得捆绑精装修,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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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 中新社发 张云 摄

  5月7日至1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就《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和建议136条。

  公众普遍认为《征求意见稿》有利于保护刚需家庭的住房需求,但也提出对不收购转化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可能存在暗箱操作、通过捆绑精装修等方式变相涨价,以及房屋质量方面的顾虑等问题,建议加强对开发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

  为此,北京市住建委经过认真研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相应完善,在第三条中增加了一条内容即:“开发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挂牌文件中关于建设标准、限定的销售均价和最高销售单价的要求,在销售时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不得强制搭售其他产品、服务,不得捆绑精装修,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为改善新建住房的可支付性,防范住房价格泡沫化风险,去年北京推出限价房。与一般商品房不同的是,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此类住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