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家中享受无障碍设施。崔红/摄 图片来源:北京晨报

  我掏95%,企业掏5%,养老院的房子咱俩共有。买了养老院的房子,还能拿产权证,50年产权,能出租、能转让。昨天,来自北京市民政局的消息——共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这是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模式的新突破。

  2016年初,市民政局、市住建委联合印发《共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试点方案》(京民福〔2016〕73号),支持乐成老年事业投资有限公司利用朝阳区双桥地区的恭和家园养老设施建设用地,探索共有产权养老服务设施模式。昨天,市民政局在这里举办新闻发布会表示,“恭和家园集中式居家养老社区试点项目”已投入运营。截至目前,认购签约养老居室143套,入住8户,老人12人。

  这个养老社区共提供365间养老居室,同时建有失能养护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活动设施,可为老年人提供长期居住、营养膳食、医疗护理、居家服务、持续照料、康健娱乐等服务。与其他养老院或养老社区不同的是,这365间养老居室是以“按份共有”方式销售的不动产产权。即:投资商永续持有每间居室5%的产权,剩余份额可出售给家有60岁老人的居民。换句话说,养老企业与购房者共同持有房屋份额,而每套养老居室必须住一位60岁以上老人。

  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说,住宅部分归企业所属的5%产权不能转卖,需由企业长期持有、运营,购房者可以购买、出售其余95%的产权,年限为50年,获得产权后可以与普通商品房一样出租、出售,价格由买卖双方自主确定,收益也将归卖方所有,但唯一的条件是,买房或者租房的人也必须要家中有60岁以上的老人。

  此外,无论是买房者还是租房者,每月都必须要缴纳3000元的“基础服务费”,这个费用不是物业费,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笔钱用于为老年人提供膳食管理、健康管理及物业管理等基础服务,同时,提高非老龄人群的居住成本。”共有产权养老社区对户籍没有严格限制,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或者连续5年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外埠市民也可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