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1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吴佳怡) 3月10日,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联合钱江晚报召开3·15“装饰之美、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住宅和家庭装饰质量提升发展工作新闻发布会,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崔砺金、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会长贾华琴、秘书长吴建挺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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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发布了由省工商局、省消保委、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共同制定的《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浙江省家装合同(示范文本)》),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联合全省家装及建材行业30家企业,率先在会上发起行业自律公约承诺,给消费者构筑一个透明、安全、健康的住宅和家庭装饰市场消费环境。

  这是我省首次出台家装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全国也走在前列。该合同文本适用于除全装修住宅以外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含旧房翻新、二手房装修)工程。此次发布的《浙江省家装合同(示范文本)》,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家装市场的市场秩序,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达到新的高度和水平。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崔砺金表示:希望全行业全力做好新形势下的我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消费维权工作,做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相关警示工作,普及家庭装饰装修消费基本知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逐步实现“放心装饰在浙江”这一工作目标。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贾华琴会长在会上提到:《浙江省家装合同(示范文本)》是省工商局、省消保委、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多维度协同下,讲求政策法律严谨;消费维权严格、行业自律严肃的纲要,形成了一个更具前瞻性、操作性和高度统一、适合推广的合同示范文本。在经过法务、技术、管理、设计等多方专业人员的调研、论证下,编制的《浙江省家装合同(示范文本)》拥有许多亮点。

  亮点一:

  工期延误之责,有依有据

  《浙江省家装合同(示范文本)》约定:当出现工程量变化及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等原因时,经甲乙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时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耽误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亮点二:

  防范工伤意外,购买工程保险

  《浙江省家装合同(示范文本)》约定: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为防范工程意外发生的损失,应购买工程保险,工程保险费用由甲方办理并支付,若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亮点三:

  检测空气质量,保证安心居住

  《浙江省家装合同(示范文本)》约定:如甲方要求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应在工程完工7天以后、交付使用以前,由甲方(或委托乙方)组织安排相关部门认可、具有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格的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负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若检测不合格,视其原因对发生的治理费用及再次检测费用按下列情况确定双方承担责任的大小:1、乙方包公、包料的由乙方完全承担;甲方提供材料的由甲方完全承担;甲乙共同提供材料的,由甲乙双方提供影响室内环境材料的比例相应承担。

  亮点四:

  水电隐蔽工程,保修期达8年

  《浙江省家装合同(示范文本)》约定: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埋设在墙体、地面内的电气网络管线和给排水管道等隐蔽工程的保修期8年,包括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地下室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的部位。

  亮点五:

  8个合同附件,涵盖施工全过程

  《浙江省家装合同(示范文本)》最后一条则约定了相关的8个合同附件,包括:装饰施工内容表、工程预算清单、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工程主材报价单、工程项目变更单、工程质量验收单、工程结算单、工程保修单。这8份合同附件,均要求甲乙双方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

  这8个附件是约束“不良装修公司”的利器,例如在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中,明确规定需要约定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以及备注,让装修公司所有的材料设备都透明化、公开化,使得流程上无漏洞可钻。

  除了这些亮点,《浙江省家装合同(示范文本)》对违约责任也有详细明确的规定,从工程逾期、拆改房屋结构、用工用料等多个方面,维护甲乙双方的权益,将化解矛盾最小化与履约平阶化。

  在本次发布会的共同承诺仪式环节,由企业代表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住宅和家庭装饰分会执行会长周建刚宣读《行业自律公约》,并带领全体行业参会代表共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