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建行将执行房贷新规?
银行辟谣:“阴阳合同”从不被允许;银行“从低价”是惯例;各种违规贷款都被禁止。
近日,网上疯传“依照国家三部委《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建设银行执行房贷新规”的消息。网传主要内容:“从12月1日起,不允许再有阴阳合同,因为要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款和房屋评估价的最低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房贷额度。”记者从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获悉,该行并没有接到所谓的最新房贷文件通知。多家银行人士指出网传信息不实。
“阴阳合同”一直被严打
以往在二手房市场确实存在“阴阳合同”,即二手房买卖方签订一份私下真实交易价格的合同自己拿着,另一份虚假价格的合同上交给房管部门。标着虚假价格的合同一般显示成交价格较低,是以逃税为目的。本市税务部门人士告诉记者,税务部门数年前就进行过警示,不仅这种逃税手段一直被严查,而且部分买卖交易日后还出现了纠纷,双方得不偿失。还有一种情况是买方缴纳不出足够的首付款,就和卖方商量把成交价格虚假标高,就是双方在交给房管部门的合同上的房屋成交价高于他们私下签订合同的真实成交价。买方宁肯多缴纳税款,就是为了多从银行骗取贷款。据银行人士介绍,银行通过评估和风险防控部门对贷款审核相当严格,如发现骗贷行为,对贷款人的信用将产生不利影响。这种情况对买方很不利。曾有买卖双方在贷款的过程中反目,卖方撕毁私下交易合同,非要按虚高价格成交的案例。
银行“从低价”是惯例
建行等多家银行人士指出,网签备案合同价款和房屋评估价并不是所谓阴阳合同上的价格,而是两个不同的权威机构给出的不同价格。网签合同价是房管部门给出的真实价格,已经经过该部门的评定。而房屋评估价格是房屋贷款前由专业的评估机构给出的真实价格。银行尊重这两个机构的真实价格,但是在审批贷款过程中,从风险把控角度出发,银行多年来已经执行“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举例说,一套房子如果网签备案合同上的价格是300万元,而评估机构给出价格是320万元,那么银行认定的价格就是较低的300万元。反之,若评估机构给出的价格较低,银行就采纳评估机构给出的价格。
网传信息是PS的
针对网传图片中提到的《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记者了解到该文件实际是今年9月末下发的。住建部联合央行、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提出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等要求,并加大了实质性的惩处力度。三部委要求,严禁违规提供“首付贷”“过桥贷”“尾款贷”“赎楼贷”等场外配资金融产品。各地房管部门将提供“首付贷”的开发商和地产中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要求银行不得给这些机构增加新的授信。据悉,本市已经加强对购房融资业务的管理,“首付贷”“过桥贷”“尾款贷”等产品已在正规机构中绝迹。专业人士提示人们正确了解金融信息,不要被网传的合成信息弄得一头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