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81岁了,家里有3个病号,全指望这套房子的租金补贴。现在中介找不到了,房子也收不回来。”近日,武汉的徐大爷向媒体求助称,自己将房屋委托给中介出租,被中介拖欠一个季度房租,租客也不肯走,房子无法收回。
原来,去年8月份,徐大爷将一套160平方米的房子委托给一家名为“众博”的房屋中介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每月租金4000元,按季度向徐大爷支付租金,合同期为3年,前3个月作为空窗期,免收租金。
“今年5月份之前,他们支付租金还算及时,有时会延迟一两天。5月份应该交下一季度租金,延迟了一个星期,我找他们,他们约我在小区见面,说是资金出了问题。但是后来还是把租金给我了。”徐大爷说,他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去过“众博”中介公司,5月份讨要租金的时候,是通过电话联系中介人员。今年8月,又因为租金支付延迟,徐大爷找这家公司时却发现,原来的地址已经换成了另一家公司。
“中介人员在电话里说他们搬家了,具体在哪没说清。他们说公司没钱,租金要拖到下个季度一次给我。”徐大爷说,家里等着这笔钱急用,提出解除合同,对方却说要根据合同收违约金,金额为年度租金总额的20%。
“现在已经拖欠两个多月。如果他们一直拖下去,我拿他们没办法。租金收不到,房子总不能也被霸占着吧?”徐大爷说,那套房子里目前还住着5户租客,这些租客表示已经向中介交了一个季度的租金,不愿意搬走,也不愿意重复交租。没办法的徐大爷正在找社区帮助协调,收回房屋重新出租。
碰到像徐大爷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为此,记者咨询了南都法律事务所的叶世娟主任。“合同违约条款中,一般会签定付款日期。根据合同,如果中介公司没有按时付款,已是违约在先,当事人完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如果中介公司仍旧不同意解约,可以起诉通过法律维权。”叶主任说,“平时来咨询此类纠纷的人很多。许多人一听对方‘要根据合同收违约金’的说辞,就先慌了神。其实对方根本没有法律依据。”
在此也建议,老年朋友们在出租房屋时,选择为众人熟知的品牌中介商;在拟好租房合同后不用着急签字,可以拿着合同上社区法律援助中心或律师事务所,让专业人士看看是否需要修改;如遇到租房纠纷,第一时间向司法机构咨询,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