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农业厅联合举办关于贯彻落实《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记者从会上获悉,《实施意见》明确,力争2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到2020年底,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5万元的达到全省总数的80%以上,基本消除“空壳村”,并培育一批经济强村。同时,《实施意见》提出,省财政将每年统筹安排3.5亿元以上,用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