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70个进行数据统计的大中城市中,房价重新上涨的超过60个,前期涨幅总体偏弱的重庆等6个城市,全部被列为“涨幅过快”的城市。在房价开始呈现涨幅过快势头时,及时采取适度的限贷、限购或限售措施,力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不但是必要之举,也是明智之举。

  昨天和前天,重庆、南昌、南宁、长沙、贵阳等几个二线城市相继出台楼市调控新政。尽管几地调控新政有所差异,但总体仍围绕限贷与限购两大主要调控手段进行,其中重庆、长沙、贵阳等城市还就商品房最低转手年限作出了限制规定。

  此前一周,北京等几个先期出台调控政策的城市,在前期已普遍取消首套房贷利率折扣的基础上,进一步上浮了首套房贷利率,个别商业银行上浮幅度已达20%。针对市场担心此举会“误伤刚需购房者”的声音,央行营管部表示,房贷利率调整是商业银行在楼市调控 、市场利率整体上扬背景下,根据自身资产负债管理等需求采取的自主行为,符合政策要求与导向,央行对此持积极支持态度。

  客观而论,首套房贷基准利率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利率,并不是政府强制颁行的“行政利率”,而主要是由市场力量形成的“市场利率”。实际房贷利率在基准利率如何浮动,第一取决于各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宽裕程度,第二取决于商业银行间吸引房贷客户的竞争策略。房贷利率随商业银行可用房贷额度的松紧程度而上下浮动,主要是一种市场行为,而不是一种政府行为。今年以来,房贷利率逐月走高,是商业银行可用于房贷资金偏紧所致,造成偏紧的主因,则是金融去杠杆终于动真格,难免导致阶段性的“矫枉过正”。严格说来,房贷利率上下浮动原本与楼市调控没有直接关系,将放贷利率浮动视为楼市调控的一种政策手段,甚至只是视之为一种辅助性政策手段,其实都是一种错觉。

  进而言之,对于重庆、南昌、长沙等地近日相继出台的楼市调控新政,也不应简单地、情绪化地视之为楼市调控的新一轮“加码”。此轮建立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原则之上的楼市调控,始发于去年第二季度,迄今为止,分城施策、盖帽托底的“八字方针”,不但未有任何更改,反而在托底环节加大了各级政府工作责任:在部分一二线城市以及外来人口较为集中的三线城市,允许进行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在全国各级城市大力推进共有产权住房试点,通过租赁与共有并举,分流最急需分流的那部分刚需,满足最急需满足的那部分刚需,达到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维护楼市稳定、健康发展的目的。

  至于分城施策和“盖帽”,对房价过高的一二线城市,采取盖帽(限购与限贷),对房源严重积压的三四线城市,非但不“盖帽”,反而鼓励地方政府出台促销措施,加大房地产去库存力度。一年多来,加上前天和昨天新加入的几个城市,在一二线城市中,真正出台调控政策的城市也就20多个,仍有部分二线城市包括省会城市,尤其是大多数三四线城市,并没有出台以“双限”为主的调控政策。

  此外,如果认真阅读国家统计局本月中旬发布的8月房价数据,就能更好地理解为何前天和昨天重庆等地要相继出台调控政策。8月份,70个进行数据统计的大中城市中,房价重新上涨的超过60个,其中前期涨幅总体偏弱的重庆等6个城市,全部被列为“涨幅过快”的城市。在房价开始呈现涨幅过快势头时,及时采取适度的限贷、限购或限售措施,力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维护平和、稳定的楼市发展预期,这不但是必要之举,也是明智之举。

  面对新出台的楼市调控举措,或者接下来可能出台有所“加码”的楼市调控新政,人们应当确立一个基本的分析判断理念:本轮楼市调控主要并非为了打压高房价,而是要坚决遏制投机性炒楼。尽管一些地方“卖地财政”导致的“面粉贵于面包”是高房价的元凶之一,但高房价终究是由市场形成的,因此,分城施策、盖帽托底的调控政策只能平缓、稳妥,而不能一味下猛药、动大手术。

  也就是说,楼市调控分城施策、盖帽托底的基调,中短期内不存在作出较大调整或改变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