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2从重庆市国土房管局获悉,该市出台《关于加强主城区新购住房再交易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23日起,重庆主城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通知》称,出台该政策是为认真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遏制炒房,促进重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规定,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此外,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新购买二手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取得产权登记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准。